中國消費者報深圳訊(記者黃劼)電子煙已納入煙草制品范疇,深圳市市場監管部門7月21日向當地一家經營電子煙商家發出行政處罰書,罰款2000元,這是全國電子煙市場首張罰單。
據悉,深圳市市場監管局自今年5月以來,開展了一系列電子煙專項監管行動。在今年5月31日 的“世界無煙日”中,深圳市控煙辦聯合南山市場監管局等相關職能部門來到天利名城、海岸城片區開展專項控煙行動,對各商鋪進行隨機檢查。檢查發現,天利名城二樓某品牌電子煙門店內,個別工作人員和市民存在吸電子煙行為,且店內沒有看到明顯的禁煙標識。執法人員隨即對該電子煙門店展開詳細檢查并固定證據,對店內吸煙人員當場處罰50元人民幣并責令改正,在店內吸煙的2名消費者,也被現場開出50元的罰單,執法人員現場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

市場監管人員現場執法。
天利名城二樓某品牌電子煙門店因涉嫌違反《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十三條規定,執法人員對該店依法作出2000元罰款的處罰決定。該門店經營者也當場表示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嚴格遵照控煙條例規定,在顯眼位置張貼禁煙標識。

市場監管人員現場執法。
深圳市控煙辦檢查人員表示,新修訂的《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自去年10月1日施行以來,將電子煙納入控煙范圍,加大執法檢查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還存在少部分商家“視而不見”、部分商家通過網絡、朋友圈等銷售渠道“打擦邊球”的現象,嚴重危害青少年身心健康。下一步,深圳的各職能部門要擴大覆蓋范圍、加大檢查力度、強化執法震懾,讓廣大市民在更清新的空氣中自由呼吸、在更宜居的環境中享受生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