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成都訊(記者劉銘)6月3日,記者從四川省成都市消費者協會獲悉,為全面推廣使用公筷公勺,成都餐飲同業公會、成都市消協聯合制定了《成都市餐飲業公筷公勺使用規范》,要求餐飲企業100%配備公筷公勺,主動引導賓客使用,對執行不到位的餐飲服務單位將進行約談、通報。
《規范》共有八章30條,分別對公筷公勺的適用范圍、制作要求、配置要求、使用要求、消毒衛生、宣傳引導、應用推廣、實施監督等方面做出了詳細規定。
據了解,成都餐飲業公筷公勺使用規范適用于成都各種經濟類型的餐飲服務單位,包括飯莊、酒家、酒樓、餐館、餐廳(含飯店、賓館、酒店、度假村、農家樂中對外經營的餐廳)、火鍋店、小吃店、快餐店、面館,以及集體用餐配送企業。要求餐飲服務單位應100%配備并提供公筷公勺,主動引導賓客使用公筷公勺。
《規范》要求公筷公勺必須在規格和顏色上明顯區別于自用筷勺,材質應符合GB 4806規定的質量要求。火鍋類餐飲服務單位還應提供與私筷、常規公筷具有區分度的“生料專用公筷”。而自助餐或消費者自行取餐的餐飲服務單位,則應配置與菜品對應的、便于取用的公筷公勺,并盡量配置單獨擺放公筷公勺的托盤或托架。
消毒衛生和管理方面,餐飲服務單位應將公筷公勺配置納入日常備餐流程、擺臺標準、出餐流程、上菜流程、引導流程與洗消流程等管理環節。同時,公筷公勺應單獨存放,在工作臺上應有顯著的字樣標明公勺公筷擺放處,并標注消毒日期。
據了解,為推動使用公筷公勺落實到位,成都餐飲同業公會和成都市消費者協會將報請相關主管部門批準,對餐飲單位的執行情況開展明察暗訪工作。針對執行不到位的餐飲服務單位,將進行約談、通報;對拒不配合與整改的單位,將取消其參評各類先進、示范店的資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