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大連訊(記者張恒)遼寧省大連市一名90后大學畢業生魏某,借助微信、小紅書等網絡渠道銷售沒有任何資質的肉毒素、玻尿酸、溶脂、麻膏、縫合線等“三無”產品,3年時間非法獲利6萬余元。日前,魏某因非法經營罪被大連市開發區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2萬元。
去年7月,魏某因涉嫌犯銷售假藥罪被大連市開發區公安分局逮捕。今年3月,大連市開發區人民檢察院指控魏某犯非法經營罪,向大連市開發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庭審中,公訴機關指控魏某于2017年12月至2019年6月17日期間,違反國家藥品管理法律法規,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非法經營多種微整形藥品和第三類醫療器械。
據了解,魏某通過微信、小紅書等社交軟件和社交平臺發布廣告,以發送快遞郵件的方式賣給下線買家。經查,核實魏某已銷售藥品及醫療器械價值311473元,被查獲的藥品及醫療器械價值650355元,已核實的違法所得6萬余元。公訴機關認為,魏某的行為已構成非法經營罪,情節嚴重,應依法懲處。
經大連市開發區法院審理查明,魏某在未取得藥品經營許可證、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且非法經營肉毒素、玻尿酸、縫合線等多種微整形藥品和第三類醫療器械,魏某銷售的藥品及醫療器械均無中文標識、未依法注冊、無合格證明文件。另查明,在審理期間魏某已向法院退繳了違法所得6萬元。法院認為,魏某能主動退繳違法所得,可酌情從輕處罰;魏某自愿認罪認罰,可從寬處罰。
大連市開發區法院根據魏某的犯罪情節及悔罪表現,決定對其適用緩刑。魏某因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并處罰金12萬元;魏某退繳的違法所得6萬元予以沒收,上繳國庫;未隨案移送的作案工具及違禁品由扣押機關依法予以沒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