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消費者協會對外發布的《“凝聚你我力量”消費維權認知及行為調查報告》顯示,“維權過程復雜”已成為消費者維權的痛點,嚴重影響受訪者對維權途徑的感受。
長期以來,消費者維權意識不強是我國消費領域的一塊短板。從中消協的此番調查結果來看,消費者的維權意識明顯提升,90.2%的受訪者遇到消費糾紛會采取維權行動,這無疑是讓人欣喜的。但受制于“維權過程復雜”,僅三成受訪者對維權結果表示滿意,這無疑又是讓人憂慮的。
鼓勵消費者勇于維權是凝聚社會共識及各方力量,推動消費環境改善,建立消費維權共建共治共享格局的必要手段。每個具有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都應該具有維權意識,“該出手時就出手”。消費者如果頻頻受阻于復雜漫長的維權過程,只會助長侵權者的氣焰。
但從既往的案例來看,消費者維權時投入的時間精力很多,成本很高。有的消費者即使開展維權行動,卻往往會陷入未保存相關證據、處理效率低、責任認定難等困境。這些都影響了消費維權的積極性,讓消費者既想維權,又怕維權。
維權過程到底復雜在哪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可選擇5種渠道維權:與經營者協商、請求消協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調解組織調解、向行政部門投訴、提請仲裁機構仲裁、向法院提起訴訟。然而任何一個維權渠道都有這樣那樣的障礙,如舉證難、鑒定難、訴訟難、賠償難。
拿舉證難來說,民事訴訟舉證原則是“誰主張、誰舉證”。普通消費者要想舉證,卻面臨很多困難。像食品類消費,吃完肚子痛才知道有問題,沒有證據只能吃啞巴虧。而在鑒定上,第三方檢測機構基本不接受個人檢測業務,且鑒定費用也往往會嚇跑普通消費者,不愿因“追雞”而“殺牛”。
要呵護消費維權意識的培育,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必須讓維權過程不再復雜。首先在制度設計上必須節省消費維權的人力與時間成本,簡化維權流程和維權手續;應更多實行舉證責任倒置制度;建立專門的消費維權調解機構或仲裁法庭,走近消費者,提供專業性指導;減少消費維權成本,如盡量降低或免除消費者維權所需的鑒定費,一些有實力的商家和行業協會可建立“鑒定基金”,為消費者支付一定的鑒定費用;探索建立消費維權訴訟費用減免的制度,當訴訟費高于消費者可獲得的賠償金額時,消費者應可享受緩交、減交或者免交訴訟費的司法救助。
當消費維權過程不再復雜,成本不再高昂,才會有更多消費者勇于維權,消費環境也會得到進一步改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