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何正君 記者 顧艷偉)4月3日,廣西區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召開農資價格政策法規提醒告誡會,告誡經營者要嚴格遵循公平、合法、誠信原則開展經營活動,為南寧農業復工復產提供良好的市場經營環境。
告誡會上,南寧市市場監管局總工程師林志堅告誡農資經營企業要根據生產經營成本和市場供求狀況,依法行使自主定價權,為消費者和其他經營者提供價格合理的農資商品和服務。對于所售農資商品要明碼標價,做到價簽價目齊全,標價內容真實、字跡清晰、醒目,價格變動時要及時調整,標示價格不得漏標、錯標、模糊不清,誤導消費者。不得使用兩套標價方式并低標價高結算,不得在標價之外加價或者收取未標明的費用。
農資經營者要如實介紹農資商品的性能、功能,不得做虛假或者引人誤解的商業宣傳,欺騙消費者,實施價格欺詐,更不得相互串通,以協議、決議、口頭約定等方式合謀漲價,或者捏造、散布漲價信息等欺詐手段,變相提高價格,不得而已囤積哄抬物價。
南寧市市場監管局提醒農資生產銷售企業,從告誡之日起,各企業要立即開展自查自糾,加強內部管理,若發生價格違法行為,南寧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給予嚴厲查處,對情節嚴重、社會影響大的案件給予從重從快處理,并通過新聞媒體予以曝光。
在當天的告誡會上,南寧市市場監管局還向農資經營企業發放了規范農資市場價格行為的提醒告誡書等宣傳資料200多份。農資經營企業代表表示,將積極配合市場監管部門做好相關工作,自覺加強價格自律,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努力為農業復工復產提供質優價廉的農資商品。
據悉,根據廣西區市場監管局要求,近期,南寧市市場監管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了春季農資執法檢查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強農資市場監管,切實保障化肥、種子等農資質量和價格基本穩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