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濟南訊(記者尹訓銀)近日,山東省市場監管局出臺了《山東省市場監管系統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督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
《辦法》確定了信用風險分類目的企業。信用風險分類堅持“不評價、不懲戒、不公開、不免抽”原則,即只評估企業的信用風險狀況,不對企業信用狀況進行評價,不作為實施部門聯合懲戒依據;分類結果僅作為市場監管部門配置監管資源的參考指標,不向社會公開;企業信用風險分類高低只有抽查比例和抽查頻次的區別,不搞免于抽查,不為企業背書。
《辦法》明確了信用風險分類指標體系。從企業屬性、登記許可、年報公示、合規信息、輿情關聯、關聯企業、經營能力等7個維度建立三級指標體系,利用互聯網、大數據、機器學習等現代技術手段,由企業信用風險分類監管平臺搭建分類管理模型,自動將企業信用風險等級分為ABCDE五類。同時,為彌補定量分析的不足,《辦法》提出在大數據監測、輿情監測等監管中,企業被發現存在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嚴重失信行為等5種情形,直接判定為信用風險等級最高的E類。
《辦法》細化了分類監管措施。根據企業信用風險等級不同,在日常監管、“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等方面分別制定了不同類別企業的差異化監管措施。對信用風險等級低的企業大幅降低抽查比例、減少抽查頻次;對信用風險等級高的企業提高抽查比例、加大抽查頻次,同時列入專項整治重點監管對象,引導監管資源“好鋼用在刀刃上”,提升智慧監管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