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賈珺)2月4日,北京市密云區市場監督管理局向北京京盟匯康醫藥有限公司密云鼓樓店送達了《處罰聽證告知書》,嚴厲打擊該藥店擅自發布虛假廣告以及涉嫌哄抬物價等經營行為。
據了解,1月26日,密云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對北京京盟匯康醫藥有限公司密云鼓樓店進行價格行為檢查時,發現該店借疫情防控之機,涉嫌對商品功能作出虛假商業宣傳,發布與抑制冠狀病毒有關的虛假廣告,同時涉嫌哄抬物價。針對這一線索,執法人員向專案組報告,迅速采取措施固化證據,啟動“一案雙查”,依法進行處罰。
該藥店位于城區繁華地帶,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當事人在店內張貼的宣傳頁上寫有“官方發布,新型冠狀病毒防治方案,中成藥推薦使用連花清瘟膠囊,唯一說明書中表明可拆(抑)制冠狀病毒SARS藥物,藥師建議常備2盒,安全度新春”等內容。在沒有任何有力證據的情況下,當事人擅自對外宣傳夸大其藥理作用,誤導消費者,涉嫌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八條第一款規定,構成虛假宣傳的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法擬處20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的罰款。

執法人員現場檢查。
與此同時,當事人還把原價17.8元的連花清瘟膠囊提升至29.8元,漲幅高達67.4%;1月25日新購進一批口罩,將進價為16元/袋的“專業防護口罩(無呼吸閥)耳帶式9001V*2個裝/袋”以36元/袋售出,進銷差率高達125%。這種經營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第十四條規定,構成了哄抬價格的行為,監管部門將依法擬處罰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
密云區市場監管局主要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加大疫情防護用品、蔬菜等生活必需品的價格監管執法力度,堅持從嚴從重從快處理,嚴厲打擊虛假宣傳、哄抬價格、價格欺詐等違法經營行為,全力維護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轄區市場秩序,積極響應“民有所呼、我有所應”,切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