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武漢訊(王小聰 記者吳采平)消費者春節前返鄉租賃的車輛,因疫情影響無法及時退還,與汽車租賃方產生消費糾紛。3月19日,湖北省十堰市茅箭區市場監管局首次采用“互聯網+”消費維權調解模式,成功化解了這起車輛超期租賃消費糾紛,得到了消費者和商家的認可。
今年春節前,消費者雷女士因過年返鄉在十堰市某租車行租用車輛,按照租車合同約定,租車費用為280元/天,受疫情影響未按時退還車輛超期45天。考慮到突發疫情非人力可控,租車行表示將按60元/天優惠折算,收取2700元的延期費用。雷女士感到不滿意。雙方多次溝通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雷女士投訴到市場監管部門,要求與租車行負責人進行當面調解。不料,租車行負責人因疫情原因在外地無法返回十堰。十堰市茅箭區市場監管局消保工作人員利用微信平臺三方通話功能,發起視頻通話,引導雷女士和商家通過微信視頻進行溝通,協商解決受疫情影響無法正常退還所租車輛而產生的超期租車費問題。經過工作人員的耐心協調,最終,消費者表示愿意承擔部分“超期”費用,商家也承諾費用可以適當優惠。最后,雙方達成協議:消費者除原定租車費用外,自愿承擔1500元的續租費用;若租車期間沒有違章情況,3月底以前租車行全額退還雷女士租車押金。
據了解,這是十堰市采用“互聯網+”消費維權調解模式成功調處的第一起消費投訴。受疫情影響,消費者遇到消費糾紛后,雙方無法到達調解現場,給消費調解增加難度,十堰市茅箭區市場監管局積極探索網絡調解模式,通過“電話溝通、線上調解”等不見面、無接觸的調解方式,及時處理消費糾紛,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