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李天穎 記者劉浩)5月28日,上海市市場監管局發布兒童運動頭盔監督抽查情況。結果顯示:在被檢測的32批次產品中,有28批次不合格。其中,有10批次性能、結構不合格,24批次標志不合格,26批次產品說明書不合格。
檢測結果顯示:10批次樣品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低溫)不合格;1批次質量不合格。如米高企業發展(上海)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米高旗艦店銷售的標稱由上海泓溢勤商貿有限公司總代理的“米高沙巴”牌K7兒童頭盔[規格型號:K7L#(58-62厘米);生產日期或批號:2019年6月、H042901],出現危及佩帶者安全的破裂(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吸收碰撞能量性能試驗中加速度峰值≤300克時,殼體不應出現危及佩帶者的破裂)。另外,該批次頭盔質量實測為198克,企業標稱為230克[國家標準要求,頭盔質量(含附件)應≤標稱值±30克],與標準要求不符。頭盔吸收碰撞能量性能、頭盔質量不合格,頭盔殼體材料差,緩沖層密度強度低,殼體和緩沖層貼合不緊密,不能有效地起到吸收碰撞能量、保護頭部的作用。
2批次頭盔佩戴裝置強度性能不合格。如永康市天后工貿有限公司在1號店小伙伴旗艦店銷售的兒童運動頭盔(規格型號:未標注),在強度性能試驗中發生搭扣松脫(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不得出現系帶撕裂撕斷、連接件脫落及搭扣松脫現象,不應出現危及佩帶者的破裂)。該指標不合格,運動頭盔遇到外力勾扯時很容易脫離頭部,不能起到有效保護頭部的作用。
3批次頭盔佩戴裝置穩定性不合格。如寧波北侖久峰體育用品有限公司在1號店銷售的標稱由其生產(或銷售)的“LONGFENG”牌頭盔在試驗過程中從頭型上脫落。
3批次結構不合格。如許昌興潤商貿有限公司在1號店瀾潤運動旗艦店銷售的標稱由永康市良麒工貿有限公司生產(或供貨)的頭盔護具(規格型號:未標注),系帶寬度實測為13.3毫米(國家強制性標準要求佩戴裝置系帶寬度應不小于15毫米),與標準要求不符。
另有24批次標志不合格和26批次產品說明書不合格。不合格商品缺少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或編號、執行標準、產品用途、警示語等標志內容,或者沒有任何標志。產品說明書上相關信息缺失。如梢映自行車(上海)有限公司在天貓商城梢映運動戶外專營店銷售的標稱由蘭溪市泓輝體育用品有限公司生產或銷售的運動頭盔(規格型號:YF-120-M 48-52CM),缺少生產日期、產品批號或編號、執行標準等內容,說明書上未出現“提醒購買者挑選適合自己頭型尺寸的合格的頭盔”等內容。
據悉,根據本次抽查結果,上海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已責令相關經營者立即停止銷售不合格商品,對庫存產品、在售產品進行全面清理,限期落實整改措施,對已銷售的不合格商品實施無條件退、換貨,并依法對銷售不合格商品的經營者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