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哈爾濱訊(記者劉傳江)黑龍江省市場監督管理局近日對214批次食品進行抽檢,涉及酒類、餐飲食品、蔬菜制品、蜂產品等8類食品,其中不合格樣品6批次,主要原因為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獸藥殘留、理化指標超標等。
一、質量指標與標簽標示值不符
木蘭縣佳利達水果鮮菜副食店銷售的標稱哈爾濱市道里區田家燒鍋釀酒廠生產的東北大茶缸酒(缸缸地)(生產日期2016年9月9日),酒精度不符合產品標簽標示值。
二、食品添加劑超限量使用
(一)哈爾濱市松北區潘記粥鋪融創店自制銷售的油餅(生產日期2020年4月26日),經黑龍江省華測檢測技術有限公司發現,其中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二)巴彥縣名廚鮮菜海鮮調料行銷售的標稱哈爾濱市眾緣醬菜廠生產的蘿卜絲(醬腌菜)(生產日期2020年3月23日),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三)巴彥縣名廚鮮菜海鮮調料行銷售的標稱哈爾濱市道里區君源昌醬菜廠生產的八寶菜(醬腌菜)(生產日期2020年3月23日),防腐劑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三、獸藥殘留不達標
哈爾濱潤富商業有限公司銷售的標稱哈爾濱光成蜂業有限公司生產的八臻蜜椴樹原蜜(生產日期2020年4月2日),諾氟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四、理化指標超標
哈爾濱市道里區鄉土農業果蜜鮮生態農場直營店銷售的標稱黑龍江農墾金山河綠色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森林百花蜜(生產日期2019年3月31日),蔗糖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黑龍江省市場監管局已責成轄區市場監管部門立即組織開展核查處置工作,查清產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等風險控制措施,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查處,及時將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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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不合格項目解讀
鋁的殘留量(干樣品,以Al計):硫酸鋁鉀、硫酸鋁銨為含鋁添加劑,俗稱明礬,在部分食品中作為膨松劑,穩定劑使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油炸面制品中鋁的殘留量應小于等于100mg/kg。造成鋁殘留量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使用含鋁添加劑時未能準確計量或超限量添加。長期食用鋁殘留量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 (以脫氫乙酸計):是一種低毒高效的防腐劑,對霉菌和酵母菌具有較強的抑制作用。《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GB2760-2014)中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在腌漬的蔬菜中最大使用量為1.0g/kg。造成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企業在使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時未能準確計量或超限量使用。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對人體健康有一定影響。
諾氟沙星:是一種廣譜類殺菌劑。2015年9月1日發布的 《農業部公告第2292號》規定,在食品動物中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和諾氟沙星4種獸藥。造成蜂蜜中諾氟沙星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蜂農為防止病害而非法使用了諾氟沙星。長期食用諾氟沙星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