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孟剛)近期各地陸續開展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治療重癥、危重癥患者工作,為進一步做好患者救治,保障新冠肺炎恢復期血漿捐獻者權益,鼓勵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血漿,國家衛生健康委、中國紅十字會總會聯合印發《關于做好新冠肺炎康復者捐獻恢復期血漿招募動員服務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通知》要求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紅十字會、醫療機構和血站要充分認識到此項工作的重要性,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方案,強化恢復期血漿捐獻者動員招募,大力宣揚感人事跡和無私奉獻精神,明確恢復期血漿捐獻者依法享受無償獻血者榮譽和待遇,結合各地實際探索捐獻恢復期血漿激勵機制。醫療機構和血站要嚴格按照《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床治療方案(第一版)》采集血漿,做好獻漿服務,保障獻漿者安全。
《通知》強調,承擔血漿捐獻工作任務的醫療機構和血站,應當遵照《新冠肺炎康復者恢復期血漿臨床治療方案(試行第一版)》要求,嚴格按照臨床醫師對捐獻者的評估意見制訂血漿采集計劃,不得超采、頻采;組織做好捐獻血漿前、中、后各項服務工作,以捐獻者為中心,切實維護捐獻者健康權益,保障獻漿安全。地方各級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要依據《獻血法》等對血站加強指導,維護正常獻血秩序;地方各級紅十字會應當組織志愿者積極參與咨詢、服務、隨訪等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