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聶國春)繼今年3月在保險行業內征求意見之后,中國保險行業協會、中國醫師協會根據前期反饋意見,形成了《重大疾病保險的疾病定義使用規范修訂版(公開征求意見稿)》(以下簡稱《征求意見稿》),于6月1日至7月1日正式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現行的重疾險的疾病定義,修訂于2007年。據了解,本輪修訂主要有三大變化:一是優化分類,建立重大疾病分級體系。首次引入輕度疾病定義,將惡性腫瘤、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后遺癥3種核心疾病,按照嚴重程度分為重度疾病和輕度疾病兩級。二是增加病種數量,適度擴展保障范圍。重疾病種數從25種擴展為28種重度疾病和3種輕度疾病,新增的3種重度疾病類型包括嚴重慢性呼吸功能衰竭、嚴重克羅恩病、嚴重潰瘍性結腸炎。三是擴展疾病定義,優化定義內涵。根據最新醫學發展,擴展對重大器官移植術、冠狀動脈搭橋術、心臟瓣膜手術、主動脈手術4種疾病的保障范圍,完善了嚴重慢性腎臟病等疾病定義,提升了消費者的保障權益。比如對“心臟瓣膜手術”,取消了原定義規定的必須“實施了開胸”這一限定條件,代之以“實施切開心臟”。
此外,新版重疾定義并未將發病率較高的甲狀腺癌剔除出重疾范圍,而是將它根據疾病嚴重程度進行了分級,并按照輕重程度進行分級賠付。而對于輕癥賠付,根據保險行業最新承保理賠數據,將輕癥賠付上限由20%上調至30%,進一步提升了輕癥保障水平。
保險行業協會有關人士表示,為確保定義符合最新醫學實踐標準,本次修訂工作由中國保險行業協會與中國醫師協會聯合開展,先后召開3次醫學專家論證會,組織北京協和醫院等11家三甲醫院的多位各學科領域知名醫學專家,對定義內容逐條進行論證研討,確保了定義符合醫學最新實踐。在向行業征求意見階段,各保險機構提出反饋意見300余條。《征求意見稿》在此前的基礎上做了進一步優化,總體上更合理、更規范。
重大疾病保險是健康險領域非常重要的保險產品形態,數據顯示,目前持有有效重疾險保單的消費者已超過1億人次。保險行業協會相關負責人表示,為做好新老規范及相關保險合同服務的有序銜接,正在研究制定過渡期的方案,并準備與規范修訂版配套發布,從而充分保障消費者權益,確保重疾險業務穩健發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