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 聶國春)因違規使用備案條款、費率被罰的太平財險近日又被監管部門點名通報。銀保監會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日前發布關于太平財險侵害消費者權益的通報,稱太平財險將一款貸款履約保證保險的保額縮減至原來的2%,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合法權益。

根據通報,2015年11月,太平財險上海分公司(以下簡稱“太平上分”)與某融資租賃有限公司簽訂《二手車商融資項目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合作協議》。《協議》規定,租賃公司向有二手車輛庫存且具有融資需求的車商提供融資服務,車商向租賃公司支付租金;為保證車商履行支付租金義務,租賃公司向太平上分購買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并直接支付保費。在太平上分出具的《貸款履約保證保險》保單中,車商是投保人,租賃公司是被保險人,保險金額為貸款本金加利息,保險期間為貸款期限(一年期),保險費率為2%。
自2015年11月至2018年4月,太平上分累計承保保單1289筆,保費收入合計739.51萬元,保險金額合計4.69億元。2018年9月,經太平財險總公司批準,太平上分與租賃公司簽訂《二手車商融資項目貸款履約保證保險合作協議之補充協議》(簡稱《補充協議》),重新設置了承保和理賠條件,包括對累計賠償限額等做了修訂。
值得注意的是,《補充協議》中“本項目累計賠償限額為實收保費的110%”等內容,與太平財險2015年備案的《貸款履約保證保險條款》第八條“本保險合同的保險金額為投保時投保人與被保險人訂立的《借款合同》中列明的貸款本金與利息之和”的內容相比,對總的賠償金額進行了大幅縮減,下降幅度高達98%。
2018年9月至2019年3月,太平上分累計承保保單201筆,涉及投保人59名,保費收入合計316.64萬元,保單載明的保險金額合計1.68億元。但是,按照《補充協議》,太平上分實際承擔的總體賠償責任從保險金額1.68億元變成了實收保費的110%,即348.3萬元,二者差額近1.65億元。
對此,銀保監會表示,“此舉嚴重侵害了消費者的知情權、公平交易權、依法求償權等基本權利,損害消費者合法權益,將嚴格依法依規對太平財險進行處理”。
那么,這些違規保單后續將如何處理?太平財險對此又采取了什么整改措施?記者7月29日就此采訪了太平財險。該公司有關人士稱對此暫不進行回復。
記者梳理發現,太平財險今年以來多次因業務踩紅線違規被監管部門處以行政罰款。6月底,因違規返傭以及利用保險代理人虛構中介業務套取費用的行為,日照銀保監分局對太平財險日照中心支公司開出18萬元罰單;今年5月,因存在突破經報批的條款費率、編制虛假財務報表及其它資料的違法行為,重慶銀保監局對太平財險重慶分公司合計罰款32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