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蘭州訊(記者任震宇)記者近日從甘肅省敦煌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近期對一起擅自取消預訂的消費糾紛進行及時處置,認定旅店構成消費欺詐,責令商家“退一賠三”。
8月13日,敦煌市市場監管局接到當地網信辦轉來輿情信息,有游客在微博反映自己8月2日在敦煌市漠上花客棧預訂了房間,交付全額房款126元,卻在8月12日被客棧告知“客滿無法提供房間,要求游客提起退房申請”。游客表示,當時敦煌市旅店賓館的房價已經比預定時價格高出幾倍,于是發微博求助。
敦煌市市場監管局聯系到游客,詳細核實了投訴內容及證據真實性,指導月牙泉鎮綜合行政執法大隊的執法人員趕赴客棧進一步調查取證。
經核查,發現游客反映情況屬實,被投訴的漠上花客棧確實存在擅自不履行訂房合同行為,依據《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處罰辦法》相關規定,已構成欺詐。執法人員遂依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經營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增加賠償其受到的損失,增加賠償的金額為消費者購買商品的價款或者接受服務的費用的三倍;增加賠償的金額不足五百元的,為五百元。”責令被投訴商家“退一賠三”,向消費者賠付合計504元。執法人員還對客棧的違法行為進行進一步調查處理。游客對辦理結果表示非常滿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