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江禁捕 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北京東城一餐飲公司因虛假宣傳被罰2.5萬元
2020-12-11 14:39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董芳忠
中國消費者報北京訊(記者董芳忠)近日,北京市東城區市場監管局辦結打擊市場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專項行動首案。一餐飲公司因虛假宣傳野生魚被罰25500元。
城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轄區一餐飲公司所用菜單上有“野生:長江白水自然生長、野性十足”等文字內容,并配有相應圖片,涉嫌違法銷售長江流域非法捕撈漁獲物。

違規宣傳的菜單。
經查,該餐飲公司所售水煮魚原料為花鰱魚。上述花鰱魚由重慶市三峽生態漁業股份有限公司及北京五湖水產品有限公司供貨,產地分別為重慶忠縣及安徽省太湖縣養殖基地,均為養殖魚。自開業經營之日起至今,該餐飲公司未對外銷售過用野生魚制作的菜品。
該餐飲公司使用養殖魚制作菜品而在菜單彩頁上將其宣傳為野生魚的行為,違反了《廣告法》第二十八條第二款第(二)項之規定,屬于發布虛假廣告的行為。依據《廣告法》第五十五條第一款規定,東城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餐飲公司停止發布違法廣告,在相應范圍內消除影響,并處罰款25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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