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1月20日,福建省廈門市同安區市場監管局通報3起不合格食品核查處置情況。廈門市同安區特泉酒業有限公司、廈門沃爾森商貿有限公司、同安區成寅小吃店被責令停止銷售相關不合格食品并實行召回方案。
經查,廈門市同安區特泉酒業有限公司生產的臺灣高粱酒(濃香型風味),產品批號:2014-08-27,酒精度項目不合格。2020年11月24日,同安區大同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廈門市同安區特泉酒業有限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告知其應依法采取相關措施控制食品安全風險。該公司使用并銷售批次為的臺灣高粱酒(濃香型風味)產品共30公斤,已按規定暫停銷售和使用不合格食品,并于2020年11月24日啟動召回,向大同市場監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為:生產時間太久,密封度不夠,酒精易揮發,造成酒精度下降;針對上述情況,該公司進行整改,對瓶蓋加密封墊、加強出廠檢測。
廈門沃爾森商貿有限公司銷售的西瓜味吐司(生產日期:20200808),胭脂紅、檸檬黃項目不合格。2020年9月26日,廈門市同安區新民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廈門沃爾森商貿有限公司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該公司銷售的批次為20200808的西瓜味吐司共購進100公斤,已銷售74公斤,庫存剩余26公斤。該經營企業已按規定停止銷售不合格食品,并發布召回公告,共召回8公斤。未銷售的34公斤不合格食品已全部退回生產廠家。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可能是生產廠家在生產環節沒有把好質量關。針對上述情況,廈門沃爾森商貿有限公司進行整改,已停止銷售該批次不合格食品并實行召回方案。
廈門市同安區成寅小吃店銷售的華興酸菜(批號:2020-08-27),防腐劑項目不合格。2020年12月4日,同安區大同市場監管所的執法人員按要求對成寅小吃店開展了核查處置工作。經查,成寅小吃店使用該批次華興酸菜產品共24公斤,已銷售24公斤,封存庫存0公斤。該店已按規定暫停使用不合格食品,并啟動召回,向大同市場監管所提交召回公告和召回計劃,截至今年1月20日,共召回0公斤。經調查,這批產品不合格的原因為生產廠家未按規定使用防腐劑。針對上述情況,該店進行整改,嚴格履行進貨查驗,嚴格索證索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