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陳萍麗 記者張文章)隨著“顏值經濟”的不斷滲透,化妝品市場已不再局限于成年人群體,兒童化妝品快速發展備受關注。一方面隨著新生代父母逐漸占領主導位置,在育兒方面更加開放,對兒童化妝品的消費觀念也隨之升級,甚至是彩妝的接受度日益提高;另一方面,如今的家長對孩子興趣愛好、藝術特長等的培養更為重視,攝影、彈琴、唱歌、跳舞、兒童模特等大大小小演出機會增多,這些新領域的發展也推動了兒童化妝品的加速增長。但是,因兒童化妝品市場尚不完善,相應的投訴也隨之出現。
近日,消費者姚女士因家中小朋友要參加童模大賽,為了讓小朋友美美地上臺,姚女士帶小朋友到海滄某化妝品店接受化妝服務,妝化得很美,姚女士很滿意,小朋友上臺也自信了不少。可惜第二天早上起床,發現小朋友的臉部出現了一粒粒紅色的疙瘩,姚女士帶小朋友去醫院檢查,確認是皮膚過敏了。姚女士心想肯定是前一天的化妝品導致,遂向商家反映,但雙方交涉無果,姚女士便撥打福建省廈門市12315投訴。
廈門市海滄區海滄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接到姚女士的投訴后,到該化妝品店進行檢查,了解情況。化妝品店負責人表示給小朋友提供的化妝品都是正規廠家生產的,也給很多消費者包括小朋友提供過服務,并未接到有消費者反映出現皮膚過敏的癥狀,肯定是小朋友的個體差異問題,并不是他們的責任。海滄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現場指出,給兒童提供化妝服務,應使用兒童化妝品,兒童化妝品是指供年齡在12歲以下(含)兒童使用的化妝品,產品不僅質量要符合國家制定的相關標準,符合化妝品的一般要求外,還應明示適用于兒童等說明性詞語。從現場檢查情況看,化妝品店給小朋友提供的只是普通的化妝品,并不是兒童專用化妝品,“大小混用”的情況容易使兒童嬌嫩的皮膚過敏,而且在使用前應先測試使用人對產品的耐受性。經過調解,化妝品店同意給姚女士退化妝的費用并賠償醫藥費。
海滄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表示,我國對兒童化妝品安全的監管有別于成人化妝品,2016年起施行的《化妝品安全技術規范》(2015年版)明確了兒童化妝品的各類指標,包括微生物菌落總數指標的特別要求、部分原料3歲以下兒童禁限用等規定。近期,該所也開展了兒童化妝品的專項監督檢查,檢查中發現存在很多號稱兒童化妝品的產品,實際上還是屬于玩具品類,兒童化妝品除應明示適用于兒童等說明性詞語外,還應標注“應在成人監護下使用”。
海滄市場監管所工作人員提示,消費者在購買兒童化妝品時要選擇正規的商家和有信譽的品牌,注意查看經營者的營業執照,保留好發票、購物小票以及支付寶微信付款記錄等購物憑證,在網上購買時應謹慎選擇,不要誤入“純天然”“無添加”等消費誤區。如發現兒童化妝品存在質量問題,可直接撥打投訴舉報熱線12315向市場監管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