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 聶國春)2月1日,《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正式實施。
《辦法》規定,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保險業務即為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和自助終端設備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消費者能夠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消費者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辦法》明確,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
據了解,保險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含相互保險組織和互聯網保險公司)和保險代理人(不含個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公估人等保險中介機構。其中,保險代理人包括保險專業代理機構、銀行類保險兼業代理機構和依法獲得保險代理業務許可的互聯網企業。
根據《辦法》,非保險機構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包括但不限于保險產品咨詢服務,比較保險產品、保費試算、報價比價,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代辦投保手續,代收保費等。
消費者權益保護是互聯網保險業務健康發展的基礎。銀保監會相關負責人指出,《辦法》強化信息披露要求,增加信息披露內容,告知消費者售后服務能否全流程線上實現;對售后服務進行全面規范,提出批改、保全、退保、理賠和投訴處理等全流程服務標準,改善消費體驗;要求保險機構建立客戶信息保護制度,構建覆蓋全生命周期的客戶信息保護體系,防范信息泄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