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媒體報道,近日,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蓮前市場監管所執法人員在日常巡查中,對9家未執行《福建省餐飲服務從業人員佩戴口罩的規定》的餐飲經營戶下達責令整改通知。當日下午,執法人員在“回頭看”中發現仍有1家餐飲經營戶從業人員未按規定佩戴口罩,遂對其處以50元罰款。這是新規實施以來開出的首張罰單。
盡管社會各界與輿論對福建省為餐飲服務從業人員 “戴口罩”專項立法給予充分肯定,但這項法規能否落到實處,仍需要各方的努力和配合。如今,福建省廈門市思明區市場監管工作人員在 《規定》落地的第一天,就對違規者開出了首張罰單,這不僅體現了令行禁止,有法必依,也會讓從業者敬畏法律。
首張罰單,雖然罰款金額不高,但它的導向意義遠遠超過罰款本身。一直以來,在不少餐飲從業者看來,戴不戴口罩完全是自己的私事,誰都管不了。《食品安全法》以及《餐飲服務食品安全操作規范》,對于餐飲服務人員佩戴口罩,也沒有詳細的條款進行硬性約束,僅僅要求食品生產經營人員應當保持個人衛生,生產經營食品時,應當將手洗凈,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等。顯然,面對疫情的影響,對一些餐飲單位及其服務人員佩戴口罩進行專項立法,用嚴格的法規來保障,可謂恰逢其時。
作為餐飲服務從業人員,由于直接與食品和食品相關器具接觸,若不戴口罩來做好防護,難免飛沫、致病菌、病毒等進入食品加工制作、傳菜等環節,給消費者帶來健康及疫情傳染隱患。這張“不戴口罩”罰單,無疑從法律法規層面明確,在疫情防控背景下,作為和消費者健康安全緊密相關的餐飲服務從業人員,戴不戴口罩并不是自己的私事,如果違反禁令不戴口罩,是一種違規行為,需要為自己所犯下過錯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罰款只是手段,教育才是目的。這張“不戴口罩”罰單,一方面懲罰不戴口罩的餐飲行業從業人員,一方面也提升人們衛生健康意識,并借此全面提升餐飲服務衛生水平,更好地保障消費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