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太原訊(記者 馮鐵飛)春節前夕,山西省太原市市場監管部門結合太原市疫情防控工作總體安排,在藥品醫療器械、餐飲單位、農集貿市場及野生動物非法交易監管檢查等方面加強監管,確保人民群眾歡樂祥和過年。
結合太原市藥品監管工作實際,制定下發了《關于做好2021年元旦春節期間有關工作的通知》,以旅游景區、車站、城鄉接合部、農村為重點區域,以藥品流通、使用環節為監督檢查重點,進一步規范了藥品購進渠道,防止假冒偽劣藥品流入市場。同時針對零售藥店不合規銷售處方藥、執業藥師“掛證”、違規網絡銷售藥品等問題專門開展了藥品零售行業專項整頓。
對春節期間經營的餐飲單位以及提供網絡供餐,或是提供家宴配送的餐飲單位進行了摸底登記。經初步統計,截止目前有526家餐飲單位不停業、不休息,正常經營。
大力協調相關部門持續推進農貿市場、農產品批發市場(海鮮市場)等重點場所的環境整治,要求食品經營企業做到無食品安全追溯碼的進口凍品不進,未經過內包裝消殺的進口凍品不賣。督促市場主體落實市場清潔、消殺、通風,以及從業人員個人防護,顧客體溫檢測等疫情工作。
自2020年1月份開始,太原市市場監管局組織開展打擊野生動物違規交易專項執法行動,全面禁止野生動物非法交易,嚴禁在集貿市場宰殺、銷售活禽。截至目前,太原市全市市場監管系統共檢查農(集)貿市場等各類經營場所3036個次,檢查經營戶26145個次,監測電商平臺10465個次,未發現野生動物交易行為;監測各類廣告163666條次,未發現“出售、購買、利用野生動物及其制品或者禁止使用的獵捕工具”的違法廣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