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記者顧艷偉)2021年春節期間長假期間,廣西各級12315投訴舉報機構共接收處理投訴、舉報和咨詢共計1995件,已辦結1563件,辦結率為78.35%。食品、網購和停車服務成為消費糾紛熱點問題。
春節期間,市民用餐聚餐需求增大,餐飲服務和食品類消費投訴成為投訴熱點。消費者主要反映購買后發現食物腐敗損壞、食品已過保質期、在外用餐后身體不適、餐飲店的餐具不衛生等問題。2月15日,南寧一消費者某百貨店購買花生牛奶飲料,共支付47.5元,在飲用完飲料后才發現商品的生產日期是2019年12月15日,商品保質期為一年,消費者以飲料以過期為由,要求商家賠償道歉,遭到拒絕。2月11日上午,許先生在柳州市鹿寨縣某云吞店消費標價10元/碗的云吞,待其食用完畢結賬時,商家卻稱過節漲價,要求其支付11元,徐先生認為,商家在消費前未提前告知漲價,且店內公示的價格并未更新,商家不應該在標價外多收費。
春節,電影市場火爆,尤其在今年疫情防控情況穩定下,春節期間迎來了觀影熱潮,消費糾紛也隨之而來。2月13日,消費者在南寧時武鳴區某影城看電影,開場后只有聲音沒有影像,與商家反映后恢復了影像,但無3D立體效果,且佩戴3D眼鏡時畫面重影,導致消費者無法正常觀影,商家拒絕做換場或退款處理。2月15日,消費者通過“淘票票”APP向南寧市賓陽縣某影城購買2張電影票,購票網頁上未事先告知影院不可外帶食品,待消費者攜帶飲料到影院后,影院方以禁止外帶食品為由拒絕其進場。
節假日市民用車出行多,部分商家未按公示標準進行停車收費,商業停車場春節漲價告示、解釋不到位,引發較多投訴。如,消費者反映,晚上在南寧市中山路的市政道路泊位停放機動車,收費牌標明收費10元/輛/次,收費員卻收取20元,且要求消費者現金支付、拒不提供票據。2月15日,柳州市民馮先生將汽車停放在該市雅儒路某酒樓的停車場,收費公示牌標注白天停放5元/次,但其從13時30分停至下午16時,被收取了15元。
春節期間,孩子都會收到壓歲錢。但部分未成年人無法獨立管理壓歲錢,尤其在互聯網消費領域,家長未能及時防范未成年人互聯網消費風險,未成年人消費糾紛增多。南寧一消費者投訴稱,其12歲的小孩于2月13日起,陸續通過拼多多平臺向南寧某公司購買網絡游戲點卡,共充值消費8000余元。消費者表示,其在發現后第一時間通過拼多多客服介入申請退款,平臺已經同意但商家態度惡劣,拒絕退款。
廣西市場監管局表示,針對春節期間消費者的投訴舉報,已第一時間登記、分流、轉辦,廣西各級市場監督管理部門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