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發布2021年商業廣告導向審核的行政指引
2021-03-13 16:52
本文來源:中國消費者報•中國消費網
作者:李青山 陳曉瑩
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李青山)為嚴格規范商業廣告及營銷宣傳行為,日前,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制定了2021年商業廣告導向審核行政指引,要求全省廣告經營者、廣告發布者在商業廣告策劃、設計、制作、經營、代理、發布過程中,堅持正確的政治導向、高尚的道德導向、豐富的文化導向,始終注意商業廣告的導向審查,自覺遵守指引要求,杜絕相關違法違規情形。
據悉,相關指引共13條,包括:不得設計、制作、發布涉及政治敏感性問題或者具有社會不良影響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不得設計、制作、發布使用或者變相使用國家機關、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的名義或者形象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包括在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中違法宣稱“特供”“專供”及 “RMDHT”(人民大會堂)、“GYZY”(國宴專用)、“JD”(軍隊)等情形;不得設計、制作、發布煽動過度消費宣傳奢侈浪費等違背勤儉節約傳統美德的廣告及商業營銷宣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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