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蘭州訊(張步有 記者徐文智)為營造安全放心的消費環境,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在“3.15”國際消費者權益日來臨之際,甘肅省平涼市崆峒區市場監管局、崆峒區消費者協會針對近年來投訴熱點,發布消費警示,提醒消費者謹慎理性消費,謹防上當受騙。
購物消費要做“明白人”。《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權、自主選擇權、公平交易權等,消費者在采用網絡、電視、電話、郵購等方式購買商品時,應充分行使七日無理由退貨的權利(特殊規定除外),留意權威部門發布的商品質量檢測信息,對已經公示的不合格的商品需謹慎購買。
選購商品和接受服務要做“懂行人”。在選購商品時,應主動查看產品及包裝上相關信息;包括是否具有3C認證標志、警示標志、說明書、合格證、產品名稱、規格型號、廠名廠址、產品所屬的安全類別以及服務的內容、規格、費用等情況,特別是要全面了解商家關于“三包”期限、兌現措施等方面的內容;選擇售后服務好的商品,可以從維修時間、維修成本、服務態度等各個方面衡量各類商品;要認真查看商標標志以及商品包裝等內容,假冒偽劣商品往往采用與名優商品相仿或相近似的名號或包裝,應仔細辨別,謹防魚目混珠。
購物之后要做“細心人”。很多消費者在消費過后不索要票據,不注重保存消費證據,當權益受到侵害時,就常常因沒有真憑實據而導致維權失敗,所以保存消費證據非常重要,應保留的證據主要有購物票據、發票、服務合同或單據、商品合格證、使用說明書、保修卡等;發生消費糾紛或涉嫌商品質量安全、假冒偽劣商品等問題時,應盡快向當地市場監督管理部門進行投訴舉報。
權益受損敢做“較真人”。消費者發現自身權益受到侵害時,應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積極行使監督權,敢做“較真人”,主動投訴、舉報失信經營主體與行為。消費者可以采取與經營者協商和解、請求消費者協會調解、向有關行政部門投訴、根據與經營者達成的仲裁協議提請仲裁機構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等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