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劉文新)近日,重慶市醫保局正式發布《關于做好城鄉居民高血壓糖尿病門診用藥保障和健康管理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將近百萬名在重慶市衛生健康部門登記在冊的高血壓、糖尿病患者納入門診用藥保障管理。
重慶豐都縣三建鄉魚泉子村村民冉海權一家飽受家族遺傳高血壓病困擾,2018年他因高血壓誘發腦溢血而半身不遂。同年,他的父親冉王發也因高血壓導致腦血栓,喪失了生活自理能力。2019年,冉王發、冉海權父子辦理了居民醫療保險的高血壓病種特殊疾病卡,經多重扶持政策保障后,每人每年負擔費用在200元左右。《通知》出臺后,冉海權父子“兩病”用藥費用將大大降低,其中甲類集采藥醫保全額報銷。
據重慶市醫保局黨組書記蔣建國介紹,此次“兩病”政策調整以后,受益的除過去已經取得“兩病”資格的患者以外,還包括在衛生健康部門納入規范管理的“兩病”患者,以及在新的診斷過程中符合高血壓、糖尿病防治指南規定的“兩病”患者。他說:“重慶把國家醫保目錄中所有控制高血壓和糖尿病的藥都納入了‘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范圍,其中集中帶量采購的‘兩病’用藥共有127個品規(高血壓74個、糖尿病53個)。比如目前對冉家很有效的高血壓藥馬來酸依那普利片、硝苯地平片,都屬于集采藥品,報銷比例為100%。”
哪些人可以獲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
凡是符合國內高血壓、糖尿病防治指南標準,經執業醫師確定需要長期門診用藥的參加重慶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的“兩病”患者,均可獲得重慶市的門診用藥保障。
怎樣辦理“兩病”門診用藥保障?
分三類情況:
第一類是原先就辦理過居民醫保特病資格的“兩病”參保患者,將直接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不需要再去辦理。
第二類是沒有辦理過居民醫保特病資格,但是已經在衛生健康部門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行規范化管理的“兩病”人員,由衛生健康部門提供給醫保部門直接納入“兩病”門診用藥保障,患者不需要再去辦理。
第三類是既沒辦理過居民醫保特病資格,也沒在衛生健康部門國家基本公共衛生服務項目實行規范化管理的“兩病”人員。這類人員只需到重慶任意一家醫保定點醫療機構,由醫療機構的執業醫師按照臨床診斷標準診斷為“兩病”后,即可由醫療機構為其辦理“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資格,不需要另外辦理。
獲得“兩病”門診用藥保障資格的患者就醫是否需要單獨的就醫憑證?
“兩病”患者就醫時不需要單獨的就醫憑證,直接憑社會保障卡或電子醫保憑證就醫。
醫保對“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報銷哪些項目?
主要報銷降血壓、降血糖及并發癥對癥治療藥物。
“兩病”門診用藥保障具體怎么實施?
“兩病”患者門診用藥通過按項目付費和按人頭付費兩種方式予以保障。
按項目付費的方式,就是“兩病”患者在重慶所有醫保定點醫療機構或能穩定供應集中帶量采購藥品且已聯通醫保“兩病”管理平臺的定點零售藥店發生的符合保障范圍規定的藥品和檢驗檢查費用,不設起付線,按規定的報銷比例、限額報銷后,剩余費用由本人承擔。
按人頭付費的方式,主要是居住地或工作地相對固定的“兩病”參保患者使用。這種方式下,“兩病”參保患者自愿選擇居住地或工作地附近一個鄉鎮衛生院或一個社區衛生服務中心作為本人“兩病”門診定點治療機構。定點治療機構負責患者的門診治療服務(包括復診、檢查、供藥),并按規定滿足患者門診治療服務需求。費用由醫保經辦機構與定點治療機構按人頭標準結算。
按項目付費和按人頭付費能隨意變更嗎?
“兩病”患者不管是選擇了按項目付費還是按人頭付費,都不能隨意變更。原則上一年只能變更一次,變更后次年生效,這主要是由于按項目付費是按年度計算報銷限額。
選擇按人頭付費的患者,其按人頭付費定點治療機構原則上一個自然年度內不做變更。確因居住地或工作地變化等客觀原因需要調整的,也可變更其按人頭付費定點機構,辦理變更后次月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