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蘭州訊(孫黎曉 記者徐文智)近日,甘肅省蘭州新區消費者協會、蘭州新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聯合約談新區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幫助一位外地消費者成功調處了一起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10.4259萬元。
日前,家住甘肅省慶陽市的牛先生(化名)向蘭州新區人民法院提交了一份關于房屋買賣合同糾紛的訴狀。2019年10月25日,原告牛先生在被告蘭州新區某房產公司營銷中心置業顧問的推薦下,購買一套位于該公司C地塊2棟1單元3202室(總層高34層)面積為95.41平方米的商品房,原告交納了10000元的定金后,5天內交清購房首付款9.4259萬元。2019年12月,被告置業顧問打電話告知因自身原因將總層高34層變為32層,導致原告購買的房屋變為頂層,不符合原告購房合同要求。原告與被告多次協商,被告同意退房并退款10.4259萬元(含定金10000元)。因被告拖延遲遲不退款,牛先生將該公司訴至蘭州新區人民法院。
蘭州新區人民法院受理該案后,將案件委派至新區消費者協會進行訴前調解。蘭州新區消費者協會立即聯系了開發商和牛先生,詳細了解具體案情,耐心細致的進行溝通交流。在案件的調解過程中,調解人員發現該公司的房屋買賣合同糾紛投訴多且退款時間長,成為本案解決的關鍵點,便積極與建設和交通管理局進行溝通對接,聯合約談該房地產公司。經調解雙方當事人達成和解協議,房地產公司及時全額退還牛先生所交的購房定金及首付款10.4259萬元,牛先生對處理結果十分滿意,并主動到蘭州新區人民法院撤回對被告新區某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的申請。
截至目前,蘭州新區消費者協會、蘭州新區建設和交通管理局聯合約談該房地產公司2次,共處理房屋買賣合同糾紛17件,挽回經濟損失300萬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