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 聶國春)北京銀保監局近日印發《關于進一步加強轄內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消費者權益保護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重點規范在京各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價格管理、合同管理及行為管理,督導相關機構建立健全金融服務信息披露流程,切實維護金融消費者的知情權及公平交易權。
針對部分機構存在的對消費風險提示不到位、貸款格式條款設置不合理等問題,《通知》明確要求各機構全面梳理、及時修訂現有貸款合同格式條款,并須在合同首頁以足以引起金融消費者注意的方式,提請金融消費者關注與其有重大利害關系的內容,尤其要對易引起消費者糾紛的貸款金額、貸款年利率、貸款期限、貸款違約金等內容進行集中重點提示,以切實維護消費者知情權和自主選擇權。《通知》要求各機構要參照上述要求,于9月30日前對電子制式合同完成系統改造。
針對價格亂象,《通知》要求各機構切實完善價格管理,建立清晰的服務價格制定、調整機制,科學合理制定相關服務價格。督導各機構通過公司官方網站、合作經銷商等多種途徑和方式公示消費金融相關服務項目、服務內容和服務價格,切實做到服務價格公開透明,充分保障金融消費者知情權。《通知》強調,機構不得強制捆綁、搭售保險等其他金融產品,并應依法保存及使用客戶的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通知》明確,各機構應嚴格規范貸款業務流程,依法規范催收行為,不得以恐嚇、威脅等手段催收貸款。針對借款人未按時足額還款而產生不良信用信息等情形,各機構在向金融信用信息基礎數據庫報送前,應通過短信、電話、微信等方式提醒和告知借款人。同時,各機構要明確消費者投訴流程規范及處置期限,提升響應速度,妥善處置金融消費者投訴事項。鼓勵各機構結合自身業務特點,積極開展消費者金融知識普及與教育活動,提升金融消費者金融素養和誠實守信意識。
北京銀保監局方面表示,下一步將以《通知》出臺為契機,推動在京各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立足專業化信貸服務定位積極發展消費金融業務,更好地服務實體經濟、助力居民消費升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