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郭恒弘 記者張文章)近期,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根據上級部署開展2021民生領域案件查辦“鐵拳”行動,重拳打擊農村地區制售假冒偽劣食品,取得一定成效。福州市倉山區一家食雜店因銷售涉嫌侵犯“紅牛”系列注冊商標專用權的飲料,被市場監管部門沒收侵權商品并罰款10萬元。

近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接到投訴,稱倉山區蓋山鎮白湖村某食雜店銷售的“RiderBull維生素飲料”涉嫌侵犯“紅牛”系列注冊商標專用權,福州市市場監管局綜合執法支隊執法人員前往該食雜店檢查。經商標權利人鑒定,店內待銷的233箱“RiderBull維生素飲料”侵犯了“紅牛”系列商標的注冊商標專用權。該局立即予以立案調查,并依法扣押上述涉嫌侵權商品。經查明,該食雜店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的行為成立,侵權商品的已銷售金額與尚未銷售的貨值金額合計為18200元。2021年5月11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據《商標法》第六十條第二款之規定,對該食雜店作出沒收233箱假冒紅牛飲料、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
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打擊該侵權行為,展現了該局保護知識產權,努力營造優質營商環境的積極形象;對涉案當事人處以10萬元罰款,威懾了侵權行為,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