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記者黃劼)借著廣州疫情防控進行哄抬價格,價外加價,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這是廣州市市場監管局近日公布的6起涉疫價格違法典型案例發現的情況。據悉,5月28日至6月7日,廣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立案調查哄抬價格等案件6起,這6起案件類型主要有3種情況,一是哄抬價格;二是“價外加價”收取未標明的費用;三是不按規定明碼標價。
6月3日,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廣州市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關于進一步加強新冠肺炎疫情分級分類防控工作的通告(第16號)》,將廣州市荔灣區石圍塘街調整為封控管理區域,荔灣區橋東市場某蔬菜檔位于石圍塘街封控管理區域內。其經營者利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本地菜心的銷售價格(15元/500克),遠高于當天(6月3日)廣州市菜籃子平均零售價中本地菜心零售價(4.655元/500克)。廣州荔灣區市場監管局認為,該商戶利用突發公共安全事件,大幅度提高蔬菜銷售價格,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已立案調查。
5月30日,執法人員對番禺區南浦綜合市場進行檢查,發現市場兩間豬肉檔在銷售瘦肉、排骨等商品時,收取標價以外未標明的費用,這兩間豬肉檔的經營者分別為某亮和某彬。執法人員認為,這兩間豬肉檔的經營者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廣州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已分別對兩人立案調查。
5月30日,執法人員對廣州番禺區洛浦的馮某某食品店進行檢查,發現該店在售的部分商品在標價之外加價出售。馮某某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廣州番禺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6月5日,執法人員對位于荔灣區茶滘市場蔣某的經營場所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蔣某銷售的西紅柿、土豆、冬瓜、娃娃菜等農副產品未按規定明碼標價。蔣某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廣州荔灣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6月4日,執法人員對花都區新華街曙光路的某藥店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藥店現場銷售的口罩未明碼標價。藥店經營者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廣州市花都區市場監管局已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