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訊(記者孟剛)根據藥品不良反應評估結果,為進一步保障公眾用藥安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近日發布公告,決定對卡比馬唑片說明書【不良反應】【禁忌】【注意事項】【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等項目進行統一修訂。
如在孕婦及哺乳期婦女用藥方面,說明書要求,治療期間,育齡期女性需使用有效的避孕措施,應對妊娠期女性的甲狀腺功能亢進癥進行充分治療,以防止嚴重的妊娠期并發癥和胎兒并發癥。根據流行病學研究和自發報告,懷疑在妊娠期間接受卡比馬唑治療,尤其是在妊娠早期使用、高劑量使用時,可能導致胎兒先天性畸形。報告的畸形包括先天性皮膚發育不全、顱面畸形(后鼻孔閉鎖、面部畸形)、臍疝、食道閉鎖、臍-腸系膜導管異常和室間隔缺損。
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友誼醫院藥學部沈素主任藥師告訴記者,卡比馬唑片又叫甲亢平,是抗甲狀腺藥物中咪唑類的一種,其通過阻礙甲狀腺激素的合成來達到治療甲亢的目的。卡比馬唑片主要適用于輕型的甲亢,即甲狀腺是輕到中度的腫大。
記者在國家藥監局網站查詢發現,卡比馬唑片的批文目前有5條,涉及成都第一制藥、北京中新藥業等5家公司。
國家藥監局要求,上述藥品的上市許可持有人均應依據《藥品注冊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按照相應附件要求修訂說明書,于2021年9月8日前報省級藥品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在備案之日起生產的藥品,不得繼續使用原藥品說明書。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應當在備案后9個月內對已出廠的藥品說明書及標簽予以更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