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 近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區市場監管局成功辦結一起無照經營不合格成品油案件,罰沒款8487.2元。經查,當事人劉某系自由職業者,在工地上參與貨物裝車、加油等工作。劉某在嘉興某地以4.4元/升的單價向路邊油罐車購入柴油,并在未取得營業執照的情況下,以4.8元/升的單價向工地上的挖掘機銷售柴油。截至被查獲時,劉某共售出涉案不合格柴油130升,收入620元。除用于抽檢的4升柴油外,剩余柴油經中國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杭州石油分公司稱重共972千克。
經對劉某車輛內柴油進行抽樣檢測,浙江方圓檢測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檢測報告》顯示,涉案柴油硫含量、多環芳烴和餾程項目指標不符合GB19147-2016強制性標準要求,檢驗結論不合格。西湖區市場監管局辦案人員依據《無證無照經營查處辦法》以及《產品質量法》分別對當事人予以處罰。
為進一步規范全區成品油市場秩序,切實維護消費者權益,西湖區市場監管局立足市場監管職能部署開展成品油專項整治行動,促進全區成品油產品質量進一步提升。一方面加強油品質量監督抽檢,選擇資質齊全、具有較強檢驗能力和公信力的第三方產品質量檢驗機構承檢,并通過隨機方法確定被抽查企業,由監管人員與承檢機構技術人員共同實施抽樣、封樣。今年以來,在各級產品質量監督檢測中,西湖區共抽檢成品油37批次,合格批次37批次,均為合格;另一方面,加強對加油站在用計量器具的檢查,對全區31家加油站是否存在使用不合格計量器具、是否存在破壞計量器具及其鉛封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檢定,結果均為合格。(施本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