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日前,記者從福建省藥監局獲悉,福建省藥品監管部門開展兒童化妝品專項整治行動半年來,共檢查兒童化妝品生產經營主體7820家次,責任約談企業51家次,立案查處違法違規案件220起,其中包括一起化妝品企業負責人終身禁業處罰案件。
兒童化妝品專項整治是福建省紀委監委要求整治的項目之一。今年4月份以來,福建省藥監局印發《關于開展兒童化妝品專項整治行動的通知》,在全省范圍內組織開展兒童化妝品專項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兒童化妝品生產環節非法添加可能危害人體健康物質違法違規行為,守護兒童用妝安全,專項整治行為持續至今年9月份。為此,福建省藥監局黨組書記、局長俞開海多次召開黨組會、局長辦公會研究部署相關工作,兩次召開全省整治工作視頻推進會,指導協調全省各地開展整治工作。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在生產環節,重點監管兒童化妝品生產企業是否按照注冊或者備案的產品配方工藝組織生產、是否非法添加禁用物質和超量使用限用物質等違法行為;在產品備案環節,重點監管是否有違法宣稱具有功能主治、適應癥或者明示、暗示醫療效果等行為,標簽標識是否符合規定要求;在經營環節,重點監管經營企業是否有執行產品進貨查驗制度,進貨索證索票是否齊全,進貨臺賬記錄是否規范等問題,以及是否有擅自配制化妝品行為。福建省內各級監管部門圍繞整治目標,制定工作方案,增強整治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努力實現“打擊違法、保護合法、保證安全、促進發展”多重效果。對各類監管對象(兒童化妝品注冊人、備案人、境內責任人、受托生產企業)摸底建檔,對生產、備案、經營使用等環節實施全面監督檢查,完成兒童化妝品備案后監督檢查產品719個,責令整改產品120個,取消備案產品2個,有力地推動福建省兒童化妝品產業高質量發展。
期間,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在專項整治中發現廈門一家公司無證生產兒童化妝品、生產標簽不符合規定化妝品、生產不符合技術規范化妝品、生產偽造廠名廠址的產品等違法行為,依據《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廈門經濟特區產品質量管理條例》等法規,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對當事人處以沒收相關物資、罰款408萬余元,對其法定代表人譚某處以罰款15.84萬元并終身禁止從事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的處罰。
福建省通過此次專項整治,增強了兒童化妝品生產經營企業質量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升了新法新規執行力度和企業質量安全管理水平,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形成了行業自律、政府監管、社會監督互為支撐的良好治理格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