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吳敏 記者張文章)11月中旬,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一組2020年10月以來查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案件的數據,并通報了4起典型案件。截至2021年10月底,該局查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案件809件,查扣違法食品32.29噸,罰款910.53萬元,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顯成效。
據介紹,去年10月以來,廈門市市場監管部門重拳出擊,開展農村假冒偽劣食品專項執法行動,以“查處一批違法案件、曝光一批典型案例、銷毀一批違法食品”為核心,加強網絡監測,深入研判線索,暢通12315投訴舉報電話,多渠道發現案源,深挖線索,及時查處了一批農村假冒偽劣食品案件。在構建規范有序的農村市場經濟秩序上,廈門市場監管部門切實保障了農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
通報的4起典型案件中有一起涉及群眾廚房常備食品——豆腐。2021年6月2日,廈門市湖里區市場監管局聯合公安機關,依法對轄區高崎新村一家涉案豆制品加工廠進行檢查,發現當事人現場正在從事豆腐加工,操作臺上擺放有加工好的帶有“銀祥”標識的成品水豆腐,但在當事人現場公示的《福建省食品生產加工小作坊生產加工條件核準證》,經營范圍卻僅限于千張和白二連干。經查,當事人未經授權生產銷售帶有“銀祥”標識豆腐的貨值金額7萬余元,經廈門銀祥集團有限公司鑒別系侵犯其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由于該加工廠非法經營額已達到刑事立案追訴標準,湖里區市場監管局依法將該案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