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李陳 記者顧艷偉) 近日,桂林市被市場監管總局和廣西市場監管局列為失信聯合懲戒試點城市。12月10日,桂林市印發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試點工作方案,進一步推動桂林市場主體失信聯合懲戒工作更規范、更有效、更便捷。
對市場主體實施失信聯合懲戒監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是落實國務院深化“放管服”改革、創新事中事后監管,健全以“雙隨機、一公開”監管為基本手段、以重點監管為補充、以信用監管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的一項重要任務。
根據工作方案要求,桂林市成立開展失信聯合懲戒試點工作專班,涉及市級38個部門。今后,企業、個體工商戶、農民專業合作社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有嚴重失信行為的,將由桂林市市場監管局牽頭,市級38個部門實施聯手懲戒。
工作方案明確了桂林市失信聯合懲戒試點的開展方式以及各部門職責,重點突出失信聯合懲戒中“聯合”要素。部署要求各部門要進一步強化失信主體信息歸集,嚴格限定嚴重失信主體名單設列領域范圍、認定標準和認定程序,必須以法律、法規或者黨中央、國務院政策文件為依據,按照國務院關于建立完善失信聯合懲戒制度的有關指導意見,依法依規確定失信懲戒措施。
桂林市事中事后監管聯席辦工作人員表示,桂林市將落實國家和自治區對探索實施失信聯合懲戒改革改革的試點要求,按照合法、關聯、適度原則,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組織全市各部門依法依規開展輕重適度的失信聯合懲戒。并以各部門制定的聯合懲戒清單及歸集的失信主體信息為基礎內容,構造一個高效的、包含各重點部門對應聯合懲戒法律依據、懲戒措施及懲戒結果的一體化失信聯合懲戒平臺,初步實現數據互通,資料共享,懲戒同步。
據悉,桂林市希望通過搭建失信聯合懲戒平臺,建立起企業信用與自然人信用掛鉤機制,建立健全嚴重違法責任企業及相關人員行業禁入制度,從而實現增強監管威攝力、強化信用監管長效機制、提升全市市場綜合監管能力的目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