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記者顧艷偉)12月15日,廣西賀州市市場監管部門聯合當地司法部門妥善化解了一起因舞蹈培訓導致的預付費消費糾紛。這是賀州市建立消費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后,聯合調解的首個案例。
2021年9月,賀州市桂平區消費者魏女士在當地一家健身中心購買了一張價值690元的舞蹈培訓卡。后因個人時間安排問題,10月份并未去上課,11月份僅去了幾次。該健身中心工作人員表示,10月份錯過的課程不能補。魏女士認為,健身中心的說法與最初買卡時承諾能補課不一致,便提出退卡,被健身中心拒絕。健身中心提出須消費者自行找接卡人,接卡人同意接卡后還須繳納入戶費30%的手續費方可轉卡。
魏女士認為健身中心的要求過于苛刻,便向賀州市平桂區市場監管局進行投訴,請求維護其合法權益。

糾紛調解現場。曾筆林/攝
為促成該糾紛得到圓滿解決,賀州市平桂區市場監管局決定啟動司法聯動機制化解糾紛。
12月15日,平桂區市場監管局黃田市場監管所聯合黃田司法所,對該糾紛調解程序的適用、調解內容及當事人身份材料及證據材料的收集等進行磋商,并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申請,對糾紛事由進行現場調解。
調解方認為,根據《消法》規定,經營者以預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務的,應當按照約定提供。未按照約定提供的,應當按照消費者的要求履行約定或者退回預付款。另外,《廣西消保條例》也進一步明確規定,對未消費的預付款,經營者應當全額退款。因此,消費者的要求符合法律法規的精神,應該予以支持。
最終,糾紛雙方當場達成調解協議:健身中心扣除一個月的月卡費用200元及禮品費用50元,被投訴人將卡剩余的440元退還給投訴人,黃田市場監管所、司法所、雙方當事人四方聯合在調解協議書上進行了確認。
據記者了解,今年11月5日,賀州市市場監管局、賀州市中級人民法院、賀州市人民檢察院、賀州市司法局聯合建立了賀州市消費糾紛多元預防調處化解綜合機制實施方案。重點圍繞網絡購物、校外教育培訓、汽車和預付式消費等消費領域,關注個人信息保護,商品房買賣及裝修,網絡游戲,網絡出行、直播帶貨等新興消費熱點,推動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