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為進一步震懾“兩品一械”領域的違法犯罪,加大嚴重違法違規行為曝光力度,警示教育“兩品一械”生產經營使用主體,12月24日,福建省藥監局發布2021年第二批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典型案例的通告。
據悉,2021年來,福建全省各級藥品監管部門嚴格落實藥品安全“四個最嚴”的要求,以嚴格規范公正文明的執法,保履職到位,促行業規范,樹監管權威。2021年度全省藥品、化妝品和醫療器械(以下簡稱“兩品一械)”一般程序案件數、總罰沒金額分別同比增長2.61%和245.83%,切實提升藥品監管執法的震懾力和公信力,有效保障公眾用藥用械安全有效。
此次公布的第二批藥品醫療器械化妝品典型案例合計有13起,涉及無證經營進口藥品、無證生產兒童化妝品、假藥、銷售偽劣醫療美容產品、違法購藥、使用未經注冊醫療器械等內容。2021年8月25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收到國家互聯網藥品網絡交易監測平臺相關線索信息,稱一家網店涉嫌無證經營臺灣中藥產品。2021年9月2日,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聯合公安機關執法人員對當事人李某住宅進行檢查,在該住宅內發現“正記消痔丸”“港香蘭讀書丸”“小建中湯”等藥品。當事人無法提供《營業執照》《藥品經營許可證》等相關資質材料。當事人行為涉嫌違反《藥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條第一款的規定。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對涉案藥品予以扣押,并于當天立案調查。
經查,李某的行為構成未經許可擅自從事藥品經營活動,非法經營數額超過十萬元,涉嫌構成非法經營罪,根據《行政處罰法》第二十七條第一款及《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第三條的規定,福州市市場監管局將該案移送當地公安機關,公安機關已于2021年9月2日立案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