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王小月)繼引發熱議的“逍遙鎮胡辣湯”“潼關肉夾饃”商標糾紛事件后,數十家四川餐館也被上海一餐飲管理企業以“青花椒”商標侵權為由告上法庭。近期,備受關注的“青花椒”一案塵埃落定,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撤銷一審判決,駁回侵權訴訟”的終審判決。
2021年,數十家四川餐館被上海萬翠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海萬翠堂”)起訴。該公司認為,自己取得了“青花椒”商標,而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四川多家餐館擅自在經營店鋪的牌匾、廣告牌等處使用,侵犯其商標權,造成了重大經濟損失。
2021年11月26日,成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認為,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的被訴行為構成商標侵權。法院判決,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除停止使用“青花椒”標識外,還需賠償原告經濟損失3萬元。被告不服判決,后向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2022年1月13日,四川省高級人民法院公開二審審理這起商標權糾紛上訴案。法院認為,溫江五阿婆青花椒魚火鍋店使用“青花椒”標識不構成涉案商標專用權侵權,一審法院對此認定事實和適用法律錯誤,應當予以糾正。
四川高院審理認為,上海萬翠堂將“青花椒”申請注冊在第43類服務上,可以認為具有一定的顯著性,能夠起到區分服務來源的作用。但由于餐飲服務和菜品調料之間的天然聯系,使得服務商標標識和有“青花椒”字樣的特色菜品在辨識上界限微妙、相互混同,極大地降低了其注冊商標的顯著性,幾乎難以起到通過商標來識別服務來源的作用。
《商標法》第五十九條第一款規定,注冊商標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圖形、型號,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冊商標專用權人無權禁止他人正當使用。
早在2021年10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加強新時代知識產權審判工作為知識產權強國建設提供有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發布。其中指出,加大對于知識產權虛假訴訟、惡意訴訟等行為的規制力度,防止濫用知識產權,推進知識產權訴訟誠信體系建設。
北京市漢威律師事務所律師周益霞表示,“青花椒式”維權并非真正地維護自身商標權益,而是利用搶先占用的公共資源,將訴訟對象定位于小微個體戶,打著商標維權旗號,進行“碰瓷式”維權,牟取不當利益。這既是對正常市場經營秩序的干擾,也是對司法資源的浪費,對司法公正的挑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