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長春訊(記者李洪濤)3月13日,記者從吉林省市場監管廳獲悉,為確保疫情防控期間生活必需品和防疫相關物資市場價格穩定,該廳組織全省市場監管系統嚴厲打擊哄抬價格、不執行政府價格干預措施、不按規定明碼標價等價格違法行為,快速查辦了一批典型案例。
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諾水果蔬菜店涉嫌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案
吉林省長春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在檢查中發現,長春市高新技術產業開發區華諾水果蔬菜店涉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經查,該店大蔥購進價格為5元/斤,以10.98元/斤的價格銷售,購銷差價率達到120%,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等法律政策規定。目前,長春市市場監管局高新分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長春市凈月開發區福萬佳生鮮超市涉嫌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案
吉林省長春市市場監管局凈月分局在檢查中發現,長春市凈月開發區福萬佳生鮮超市涉嫌存在價格違法行為。經查,該超市豆角購進價格10元/斤,以16.8元/斤的價格銷售,購銷差價率達到68%,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規定。目前,凈月分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吉林市船營區草根兒北山超市涉嫌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案
吉林省吉林市市場監管局船營分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線索,對吉林市船營區草根兒北山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店3月8日西紅柿以9元/斤價格購入,當天以12.9元/斤的價格銷售,購銷差價率為43.3%,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規定。目前,船營分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吉林市昌邑區隆馨蔬菜賣場涉嫌哄抬價格違法行為案
吉林省吉林市市場監管局昌邑分局執法人員根據消費者在某短視頻平臺發布的消息,對吉林市昌邑區隆馨蔬菜賣場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店以5元/公斤的價格購入白菜,以9.96元/公斤價格銷售,購銷差價率為99.2%,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昌邑分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吉林市豐滿區福萬家生鮮超市涉嫌哄抬價格案
吉林市市場監管局豐滿分局執法人員根據投訴舉報,對吉林市某封閉小區內福萬家生鮮超市進行現場檢查。經查,該超市3月9日以15元/斤的價格銷售西紅柿、蒜薹、青椒等蔬菜,在進貨價格幾乎沒有波動的情況下,3月9日在售蔬菜價格較小區封閉前上漲2至3倍,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吉林市市場監管局豐滿分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遼源市龍山區雙億購物廣場福鎮店涉嫌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案
吉林省遼源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遼源市龍山區雙億購物廣場福鎮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3月1日至3日白菜以3.03元/公斤價格購進,以3.96元/公斤價格銷售,購銷差價率為30.7%;3月4日以4.96元/公斤價格銷售,購銷差價率為63.7%,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規定。目前,遼源市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遼源市龍山區雙億超市向陽店涉嫌不執行價格干預措施案
遼源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龍山區雙億超市向陽店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店3月1日至3日白菜以2.56元/公斤價格購進,銷售價格為3.76元/公斤,購銷差價率為46.88%;3月4日白菜以3.96元/公斤價格購進,最高以7.96元/公斤價格銷售,購銷差價率最高達到101%。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加強民生商品價格管理的通知》等法律政策規定。目前,遼源市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長春市南關區優品水果蔬菜店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長春市市場監管局南關分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情況,對長春市南關區優品水果蔬菜店進行檢查。經查,該店在銷售生鮮蔬菜過程中未按規定標明價格等信息,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長春市市場監管局南關分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長春市朝陽區天天鮮蔬菜店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長春市市場監管局朝陽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長春市朝陽區天天鮮蔬菜店在銷售白菜、土豆等多種民生蔬菜過程中未按規定標明價格等信息,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違法行為,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長春市市場監管局朝陽分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蛟河市鮮菜圓蔬菜店涉嫌不按規定明碼標價案
蛟河市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蛟河市鮮菜圓蔬菜店在銷售生鮮蔬菜過程中未標明價格等信息,其行為涉嫌違反《價格法》相關規定。目前,蛟河市市場監管局已對當事人的違法行為立案查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