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者報廣州訊(記者黃劼)廣州品源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廣州市偉添冷鏈物流有限公司等6家企業進口來源不明的進口凍肉或儲存凍品不規范操作被處罰,3月21日,廣州市市場監管局公布了市場監管部門查辦違反市場監管法律法規的涉疫情防控違法典型案例。
2021年2月2日,廣東省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白云區太和謝家莊農貿綜合市場的進行檢查,發現該市場洪卓輝冰鮮店的凍庫內有冷凍豬肉34件(813.78公斤),但是這批冷凍豬肉沒有合法來源證明。執法人員經過調查發現,這批無合法來源進口冷凍豬肉已銷售1件(25.44公斤),銷售金額814.08元,違法所得101.76元。庫存34件(813.78公斤)被市場監管部門查扣,庫存商品貨值金額26040.96元。該店經營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商品貨值金額合計26855.04元,違法所得合計101.76元。廣州市白云區市場監管局對該冰鮮店無合法來源證明的冷凍豬肉813.78公斤進行沒收、銷毀,并沒收違法所得101.76元,罰款6713.76元。
2021年11月17日,廣東省廣州市荔灣區市場監管局對荔灣區和平西路116號前座首層102檔的廣州品源冷凍食品有限公司進行檢查,發現該公司購進的一批原產地為泰國的進口“201凍雞肫”(150箱)已分銷完畢,但沒有將進口冷鏈食品信息錄入“冷庫通”系統進行登記。其行為違反該《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規定,鑒于廣州品源冷凍食品有限公司具有《廣州市市場監督管理部門規范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規定》的一般處罰情形,廣州市荔灣區市場監管局責令該公司立刻停止違法行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處罰。
2021年4月27日,廣東省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公安部門移交線索,到廣州市南沙區大涌下街11號的武興凍品店執法檢查, 該店經營者盧某某確認,店里曾經為他人的一批無合法來源證明的進口凍豬肚凍品提供倉儲服務。其行為違反《廣東省反走私綜合治理條例》規定,廣州市南沙區綜合行政執法局對該店作出罰款7萬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1月18日,廣東省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接到鎮街移送線索,與當地鎮街整規辦、公安部門聯合行動,在兩臺貨車上查獲進口冷凍肉20.87噸,后經鑒定為走私凍肉,當事人不明,涉案貨值高達63萬元,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將案件移送公安機關追究當事人刑事責任。因無法確定上述涉案物品的所有人,依據《市場監督管理行政處罰程序暫行規定》,廣州市增城市場監管局于2021年1月26日至3月28日期間,以局政務網站登載電子公告、局實體公告欄和案發地分別張貼紙質公告的形式,通知涉案凍肉的所有人限期認領財物并接受調查和處理。公告期滿,上述涉案物品仍無人領取,也無人前來接受調查和處理,涉案凍肉納入后續銷毀處理計劃。根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于辦理走私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和《刑法》規定,這些凍肉產品的貨主涉嫌構成走私國家禁止進出口的貨物、物品罪,廣州市增城區市場監管局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目前,增城公安機關已立案偵查,并抓獲犯罪嫌疑人。
2021年12月8日,廣東省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管局對廣州市偉添冷鏈物流有限公司的冷庫進行檢查,發現現場貯存的進口冷鏈食品與國產冷凍食品未分區管理, 經查,該公司的冷庫在2021年3月14日至2021年12月8日期間,所貯存的“LUTOSA”蔥香薯角等16種進口冷鏈食品(1262件),沒有按照廣州市冷庫貯存進口冷鏈食品實行專用通道進貨、專區存放、專區售賣“三專”措施儲存,與其他國產食品一起混放。其行為違反《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廣州市黃埔區市場監管局該公司作出責令停業3天,罰款50000元的行政處罰。
2021年11月初,廣東省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對廣州市越秀區珠光市場進行現場檢查,發現商戶吳某某購進的原產國為泰國的進口冷鏈食品“凍雞肫”(3箱),雖出示了相關資質證明文件,但未將凍品信息錄入“冷庫通”信息系統,其行為違反《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責令吳某某立即改正,并給予警告。11月下旬,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進行“回頭看”檢查,發現吳某某購入的原產國西班牙的進口冷鏈食品“凍豬腳圈”(13箱),雖出示了相關資質證明文件,但并未有“冷庫通”的錄入情況。吳某某再次沒有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將進口冷鏈食品有關信息錄入“冷庫通”系統的行為,違反《廣東省食品安全條例》,廣州市越秀區市場監管局決定責令吳某某立即改正其行為,并作出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