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哈爾濱訊(記者劉傳江)為維護疫情防控期間市場價格秩序,穩定肉、蛋、菜、米、面、油等重要民生商品價格水平,黑龍江省哈爾濱市市場監管局3月28日發布《維護市場價格秩序的通告》(以下簡稱《通告》),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通告》要求經營者要嚴格遵守《價格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和黑龍江省應對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指揮部第4號《公告》等法律法規及有關政策,切實體現社會責任擔當,自覺維護市場秩序和公眾利益,積極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市場保供穩價工作。
按照有關規定,禁止存在以下價格違法行為: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擾亂市場價格秩序;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價格手段,誘騙消費者或者其他經營者與其進行交易;不按規定執行明碼標價、價格公示制度,虛構原價、誤導性價格標示,標價之外加價出售商品或收取未標明的費用等;除生產自用外,超出正常的存儲數量或者存儲周期,大量囤積市場供應緊張、價格發生異常波動的商品,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法律、行政法規禁止的其他不正當價格行為。
根據《價格法》《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等法律法規,對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市場經營者,責令改正并沒收違法所得,同時可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對有價格欺詐行為的,最高可處50萬元罰款;對發現存在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哄抬價格,囤積居奇,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行為的,最高可處300萬元罰款;對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造成商品價格較大幅度上漲的,最高可處500萬元罰款。
下一步,哈爾濱市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和公安機關將緊密配合行動、行刑銜接,持續加大檢查頻次和力度,嚴肅查處借疫情之機串通漲價、哄抬價格、價格欺詐、囤積居奇等擾亂市場秩序的違法犯罪行為,對情節嚴重、性質惡劣的予以聯合信用懲戒和公開曝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