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上海訊(記者劉浩)“茼蒿4.98”“杭白3.98”“蒜苗7.8”……近日,上海市嘉定區一生鮮門店未按規定標明計價單位,被嘉定區市場監管局菊園新區所執法人員要求當場整改。
記者了解到,疫情期間,嘉定區市場監管局菊園新區所執法人員根據舉報線索對生鮮超市基本民生商品進行價格專項檢查中發現,轄區某生鮮門店在銷售茼蒿、杭白、蒜苗、香芹、菠菜、黃芹等蔬菜時,以白紙黑字僅標示價格“茼蒿4.98”“杭白3.98”“蒜苗7.8”“香芹4.98”“菠菜5.8”“黃芹6.8”,上述商品實際計價單位為“元每500克”,但當事人在標價時未按規定標明上述商品的計價單位等相關內容。
調查還發現,當事人采取“菜名+數字”的標價方式銷售蔬菜,并未提前告知消費者實際計價單位,使消費者淡化對“斤”“公斤”等計量單位的關注度。針對上述問題,執法人員現場發放張貼了《關于穩定民生商品和防疫用品的價格提醒告誡函》,督促經營者當場整改,并督促經營者落實主體責任,不得擾亂市場價格秩序。
據悉,當事人在銷售商品時不按照規定的內容和方式明碼標價的價格違法行為,違反了《價格法》第十三條第一款“經營者銷售、收購商品和提供服務,應當按照政府價格主管部門的規定明碼標價,注明商品的品名、產地、規格、等級、計價單位、價格或者服務的項目、收費標準等有關情況”的規定。依據《價格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經營者違反明碼標價規定的,責令改正,沒收違法所得,可以并處5000元以下的罰款。
嘉定區市場監管局介紹,大眾化的稱重商品基本都習慣以“斤”作為計價單位,也有個別地區消費者 “公認”的計價單位是按“公斤”來計價。部分商家價格標簽“特立獨行”,故意不標明計價單位或者精心策劃價格字體的大小、書寫形式、牌價放置位置,利用顧客的習慣消費心理使顧客入套。
生活中,在計價單位上故弄玄虛、假裝價格實惠的例子還有很多。例如,部分高端超市的進口牛肉因為價格不菲,其計價單位會設為50克或100克,讓單價“降至”幾十元或百元出頭,看上去更好接受。此外,電商網站上看到的散裝稱重的牛肉干、巧克力等休閑零食等,都有把100克作為計價單位的做法。
除此之外,還有一種令消費者難以察覺的“價格游戲”。例如因為原材料價格上漲,飲料、方便面等快消品面臨成本壓力,為了避免因漲價流失消費者,部分品牌采取了規格“縮水”的方法,比如原本500毫升一瓶的飲料把規格改成了480毫升、460毫升,原本120克的面餅則變為了110克、100克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