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廣州訊(陳曉瑩 記者李青山)“五一”假期將至,為進一步規范市場價格行為,保障廣東全省防控物資和生活物資市場價格秩序穩定,4月28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發布關于規范“五一”期間市場價格行為的通告。
通告要求,廣東全省各經營者及相關單位要嚴格遵守《價格法》《廣東省實施〈價格法〉辦法》《關于商品和服務實行明碼標價的規定》《禁止價格欺詐行為的規定》,增強社會責任感,規范價格行為,穩定價格秩序。
要嚴格遵循公平、合法、誠實信用的原則,為消費者提供價格合理的商品和服務。要嚴格按規定明碼標價,不得利用虛假的或者使人誤解的標價形式或者價格手段實施價格欺詐行為。
嚴禁捏造、散布漲價信息;嚴禁囤積居奇、哄抬價格、推動商品價格過高上漲;嚴禁相互串通操縱市場價格、損害其他經營者或者消費者合法權益等行為。
同時請廣大群眾積極監督,發現上述違法行為的,及時撥打12315、12345熱線舉報,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從嚴查處。
節日期間,廣東全省各級市場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強市場價格監管,廣泛開展價格巡查檢查,對疫情防控期間擾亂市場價格秩序的價格違法行為,堅決依法迅速查處。根據《價格違法行為行政處罰規定》,對哄抬價格等推動商品價格過快、過高上漲的價格違法行為,市場監管部門將依法沒收違法所得,并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的罰款;沒有違法所得的,處5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較重的處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責令停業整頓,或者吊銷營業執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