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陳雪松 記者張文章)為進一步加強電動自行車規范管理,4月28日,福建省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廈門市電動車銷售行業組織召開自律動員大會,協會成員簽署自律規范經營承諾書。據悉,今年4月以來,廈門市開展電動自行車專項整治行動,累計查處涉嫌違法銷售電動自行車案件共169起,查扣涉嫌違規電動自行車374輛。

自律動員大會現場。陳雪松/攝
廈門市電動車銷售行業協會領導在動員大會發言,回顧了電動自行車行業在廈門的發展歷程,以及電動自行車國家標準的發展變化。強調銷售電動自行車應嚴格遵守“電壓不大于48V,車速不大于25km/h,整車重量不大于55kg,使用原廠配件”國家標準,不得因為客戶需要進行改裝。
廈門市市場監管局傳達了市委、市政府對電動自行車整治的目標要求:截至2022年6月底,在全市范圍內實現超標電動自行車全面停售、拼裝改裝篡改電動自行車現象全面禁止,快遞外賣平臺騎手交通違法率保持較低水平。廈門市市場監管局督促電動自行車經營者要建立健全行業規范,加強行業自律;引導、督促成員單位確實履行產品質量主體責任,嚴格進貨把關,銷售符合國家標準的產品,開展自查自糾,杜絕改裝、拼裝電動自行車,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電動自行車行業健康有序發展。
會上,廈門市電動自行車銷售行業與會人員集體宣讀并簽署自律規范經營承諾書:遵章守法,明碼標價,亮照經營;建立進貨銷售臺賬,向消費者提供有效發票和產品證書;不銷售不符合現行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不改裝,加裝,拼裝電動自行車;不銷售假冒偽劣產品;不虛假宣傳,不誤導用戶;公平競爭,互利共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