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記者近日獲悉,福建省市場監管局決定自6月17日起至10月,組織福建省開展“平臺點亮”行動,成立“點亮”行動專項工作組,督促平臺落實主體責任,讓“平臺應該是明亮的”成為社會共識,讓平臺內經營者更安心經營,讓網購消費者更放心購買。
平臺連著千千萬萬的網絡經營主體,也連著億萬消費者和新就業形態勞動者,“平臺點亮”行動對于營造良好網絡消費環境,促進平臺經濟規范健康發展有現實意義和長遠意義。此次“點亮”行動主要任務包括:
落實“亮照”。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要求,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按照《電子商務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公示營業執照信息。主要包括:平臺應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平臺內經營者應在從事經營活動的主頁面顯著位置,持續公示營業執照信息或其鏈接標識。依法免于辦理市場主體登記的經營者,依照《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應當根據自身實際經營活動類型,分別如實公示自我聲明以及實際經營地址、聯系方式等信息或鏈接標識,相關經營者在自我聲明中應當明確屬于何種不需要登記的情形,不得以引述法律規定等其他文字內容代替。
落實“亮證”。網絡交易經營者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依法公示取得的有關證書等信息。主要包括:如實公示與所經營業務有關的行政許可、注冊備案、審查批準、認證認可、檢驗檢測等信息。經營者名稱冠以“自營”“專賣”等品牌直營、授權經銷涵義詞匯的,鼓勵直接展示授權證書等證明材料或提供查詢途徑。
落實“亮規則”。平臺應當按照《電子商務法》等法律規定,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信息或其鏈接標識。主要涉及:與平臺內經營活動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入駐審核、信息公示、知識產權保護、商業秘密保護、消費者權益保護、商品信息發布、信息安全保障、違法違規行為處理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與消費者有關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包括用戶注冊、個人信息保護、支付服務、退換貨、投訴舉報處理、爭議解決、信用評價、消費者保障金等方面的協議和規則;另外,還有其他依法應當公示的平臺制度規則。
開展“點亮”行動,既要“點亮”平臺,更要持續性“擦亮”平臺。福建省市場監管部門將結合“整治臟亂差店家入駐外賣平臺問題,強化外賣商家審核監管”點題整治工作,集中清理各類平臺內無效證照,特別是偽造、變造、冒用、過期、未及時變更等情形的無效證照,促進平臺經營秩序凈化。推動平臺以消費者為導向,持續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堅決杜絕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加強對“砍單”“網絡抽獎”等社交參與型營銷活動的合規管理,督促平臺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展示各類活動的詳細規則,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督促平臺收到知識產權人通知后,應對平臺內相關經營者采取必要的措施,及時公示收到的知識產權人通知、平臺內經營者的聲明及處理結果等。
福建省市場監管局表示,將以此次“點亮”行動為契機,對照平臺問題清單,逐條逐項規范,查找問題及時整改,建立健全“線上線下一體化”長效監管機制,全面推動福建網絡交易監管提質增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