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記者顧艷偉)近日,廣西柳州市市場監管局對存在亂收費行為的柳州市快遞協會依法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在規定期限內,將違規收取的23.27萬元全部退還給繳費企業。據悉,這是自柳州市開展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治理以來,柳州市市場監管局查辦的首件行政處罰案件,也是首次適用《優化營商環境條例》進行處罰的案件。
柳州市市場監管局在檢查中發現,自2020年1月至2021年7月,柳州市快遞協會依據柳州市郵政管理局《關于印發<柳州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規范管理實施方案(暫行)>的通知》中“統一外觀標識和編碼原則”的要求,利用受行政管理部門委托管理協會會員企業快遞電動三輪車統一標識之機,除收取會員企業從事營運的電動三輪車輛標識牌成本費用外,還超越權限設置驗車費項目,按50元/輛/年的收費標準收取會員企業用于從事快遞業務的電動三輪車驗車費,收費數量4654輛,共計收取驗車費232700元。
2014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加強涉企收費管理減輕企業負擔的通知》中明確指出“嚴禁行業協會、中介組織利用行政資源強制收取費用等行為”;2020年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中也明確規定“嚴禁利用法定職責和行政機關委托、授權事項違規收費。未經批準,行業協會商會不得利用法定職責增設行政事業性收費項目或提高收費標準”。
柳州市市場監管局認為,柳州市快遞協會作為行業的社團組織,本應發揮聯系政府、企業、市場的橋梁紐帶作用,服務企業發展、反映行業訴求、化解矛盾糾紛、加強行業自律,但其憑借在行業中的特殊地位和影響力,依托行政管理部門的管理事項,超出其職責權限范圍收取標識牌成本以外的三輪車驗車費用,加重了相關企業的負擔。上述行為不符合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業協會商會收費的通知》相關要求,違反了《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廣西壯族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管理條例》有關規定,屬于亂收費行為。柳州市市場監管局依法對其作出罰款10萬元的行政處罰,并責令其在規定期限內將違規收取的232700元全部退還給繳費企業。
據了解,2021年起,柳州市市場監管局聯合柳州市民政局、柳州市發改委在全市開展行業協會商會亂收費專項清理整治,截至目前,已檢查了全市27家行業協會商會,有效規范了行業協會商會的收費行為。
柳州市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履職盡責,嚴格執法整治涉企違規收費,確保國家“減費降負”各項政策措施紅利全面落實到終端企業,為柳州持續打造良好的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