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杭州訊(記者鄭鐵峰)日前,浙江省溫州市蒼南縣一蛋糕店因在蛋糕制作時使用“金粉”“銀粉”,被蒼南縣市監局立案調查,這也是蒼南縣首例蛋糕店使用“金、銀粉”案件。
近日,蒼南縣靈溪市監分局、靈溪消保分會在對一家“網紅”蛋糕店現場檢查時,在烘焙焙培操作間發現3瓶“金、銀粉”,其中“金粉”2瓶,一瓶已開封使用一半,“銀粉”1瓶已使用三分之一。這引起了執法人員的高度警覺,經了解,店主反饋其在蛋糕制作時會應消費者的需求裝飾蛋糕,“金、銀粉”主要用在“福”“壽”、玫瑰花瓣等點綴上。經初步查證,該店使用的“金粉”“銀粉”系一款復配著色劑裝飾的閃粉,產品用途為蛋糕模型展品的表面效果使用,且不可食用。其行為已違反了相關規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調查中。

蒼南縣靈溪市監分局執法人員在檢查中發現已開啟的“金粉”“銀粉”。資料圖片
2022年1月29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國家衛生健康委、海關總署聯合印發的《關于依法查處生產經營含金銀箔粉食品違法行為的通知》明確指出,根據我國食品安全法律法規及食品安全標準規定,金銀箔、粉類物質不是食品添加劑,不能用于食品生產經營。
蒼南縣市監局、蒼南縣消保委提醒廣大經營者和消費者,在我國金銀箔粉既非食品原料也非食品添加劑,在食品中使用金銀箔粉屬于違法行為。同時,廣大消費者要認清食用金銀箔粉不僅沒有任何功效,還可能危害身體健康,要理性消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