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報道(記者王小月)“限量”“高價回購”成為不少售賣數字藏品的商家常見話術,也吸引了一眾消費者。《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調查了解到,多名消費者在有贊上的元影藝術、元靈藝術、洞能藝術、八百藝術、開元藝術等店鋪購買的數字藏品均未能收貨,平臺也不予退款。這些人少則人均花費上百元,多則達上萬元。而商家收到款就失聯的情況并非個例,有贊客服則聲稱“無權處理”。
付款容易退款難,消費者購買數字藏品,要當心“雞飛蛋打”。
元靈、元影和有贊相互推諉
熱衷數字藏品的玩家小楊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他在有贊上的元靈藝術店鋪買了398元的數字藏品,“按照客服提示進入了官方群,并等待商家發貨。由于長期不發貨,我就申請了退款。但客服非但不理睬,還把我踢出了群聊。”
同樣在元靈藝術購買數字藏品的大學生七七與小楊經歷相同,申請退款,明明顯示已讀,商家卻不回復。找到有贊客服,也一樣讓她自己和商家聯系。“可我不就是因為商家不回復,才希望平臺能夠協商解決嗎?”七七說,客服的回復讓事情仿佛進入了“死循環”。
采訪中,消費者櫻良說,他在有贊上的元影藝術和洞能藝術店鋪都買了數字藏品,結果既沒收到貨也無法退款。聯系有贊客服,對方稱商家已提現,他們無法再處理。

洞能、八百未發貨且拒絕聯系
為了解售后相關情況,近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設法加入了洞能藝術官方微信群。多名消費者質疑洞能藝術“已跑路”,并要求退款,群內工作人員早已不再回復任何消息。記者嘗試聯系洞能藝術工作人員,也未獲得回復。記者致電該公司預留手機號了解相關情況,對方短暫接通立即掛斷,且不再接聽。
另據消費者祺祺介紹,有贊上名為八百藝術的店鋪,曾發售了700份數字藏品,每份售價299元。售完后商家就解散了店鋪官方群,她在有贊平臺也聯系不到商家。
因為商家失聯且不發貨,數字藏品愛好者李佳致電有贊客服,客服稱:“這不是我們能處理的范圍,因為商家已經提現。”
消費者未收到貨的情況下,商家為何可以在平臺提現呢?就此,記者咨詢了有贊客服??头f:“實物可以申請退款,虛擬商品沒辦法申請,需要商家處理。”消費者購買虛擬商品(數字藏品)后,平臺在7天后確認收貨,進行交易金額結算,此時商家就可提現。
小楊對此表示質疑,“消費者一旦購買數字藏品,在未發貨的情況下也不允許退款,而商家只要拖夠7天就可以在平臺提現。有贊的規則對消費者十分不友好。”
“三無” 藏品價值難體現
數字藏品沒有實體商品,其價值要通過上鏈才能體現。但記者了解到,八百藝術、元影藝術等店鋪既沒有自己的APP,也沒有H5頁面,甚至連官網都沒有,就開始大肆銷售數字藏品,在售前對消費者的承諾也無法兌現。令人擔憂的是,像這樣的虛假藏品銷售商家和交易平臺甚至并不少見。
“2022年以來,數字藏品交易熱度不減,交易平臺也不斷涌現。近期,還有人做起了數字藏品交易平臺APP研發生意,最低3萬元可買一個‘殼’,按照需求修改頁面和名稱,最快一周即可上線提供交易。數字藏品制作發行也能一并‘打包’計價,甚至還能幫忙對接支付機構和上鏈。”浙江大學國際聯合商學院數字經濟與金融創新研究中心聯席主任盤和林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當數字藏品演變為“快銷”模式,就會衍生出一系列的問題。
盤和林認為,數字藏品本質上并不是洪水猛獸,區塊鏈等技術的興起讓具有文化價值的藏品能夠走入尋常百姓家,但是我們需要對其進行規范,強化獨創性、稀缺性和文化價值,通過建立合法渠道、匹配產權認證等方式,減少其金融屬性,讓其回歸藏品本質。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提醒道, 數字交易代幣或者數字藝術品騙局非常多,有的商品實際上一文不值,卻被高價售賣。值得注意的是,數字藏品具有唯一性,消費者購買時需注意要有收藏證書,區塊鏈識別碼等信息。
有贊網平臺審、核、改脫節
記者查詢了在有贊售賣數字藏品的幾家店鋪情況,發現多家店鋪主體公司均為僅一兩個月新注冊的小微企業。
星耀藝術主體公司為上海烊藝文化傳播有限公司。企查查顯示,該公司成立于 2022年6月9日,所屬行業為“商務服務業”;學智spaceX主體公司為瑞安市學智貿易有限公司,所屬行業為“批發業”;元影藝術主體公司為海南元影網絡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22年5月25日。三家公司電話、郵箱、官網均顯示“暫無”。
洞能藝術主體公司為福州萬泰利安科技有限公司,注冊資本100萬元。點開其網址,顯示“網站正在建設中”。
那么,售賣數字藏品的店鋪,在有贊上開店有什么審核標準呢?有贊客服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表示,5月20日起注冊的數字藏品店鋪要有相關資質,如具備合法企業營業執照;具備區塊鏈經營備案資質;提供自有數字藏品平臺網站或與合規數字藏品平臺合作證明等,已在經營數字藏品的商家,要在6月1日前完成相關資質的上傳和內容整改。但顯然,從目前的結果來看,消費者投訴的店鋪就有多家存在資質不全的問題,沒有自己的網站,也沒有完成后續整改。
售賣數字藏品需要哪些資質?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表示,數字藏品屬于互聯網文化產品,應依法獲得行政許可。以營利為目的,應當經過文化行政部門審核批準,獲得《網絡文化經營許可證》?;ヂ摼W文化產品應當自正式經營起30日內報省級以上文化行政部門備案,并在其顯著位置標明文化部備案編號。
胡鋼表示,《電子商務法》規定,只要提供商品展示、撮合交易等功能就可認定為網絡交易平臺。他舉例說明,在線文檔可以自己編輯,具體什么內容是用戶自己做主的,這就是為用戶提供了技術服務。“根據《網絡安全法》《電子商務法》和《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等法律規定,平臺有身份核驗的義務,若平臺無法提供經營者有效真實信息,應承擔先行賠付責任和承擔連帶責任。”胡鋼說。
觀點:
平臺應承擔連帶責任
客服所說的“無權處理”是否為有贊最終處理結果?發售平臺應該承擔何種責任?《中國消費者報》就此記者采訪了有贊公關人士。該人士說:“發貨7天后,系統就默認雙方交易完成,商家便可對資金進行自由提現。此后,消費者如有售后反饋,我們也會盡力聯系商家協助處理。如消費者通過司法等途徑維權,我們會全力協助消費者向有關部門提供相關信息。已經交易完成的訂單,款項已正常結算給商家,平臺無法支持退款訴求。在接到消費者投訴后,我們已對相關店鋪進行停止軟件使用,并協助消費者嘗試聯系商家。我們也建議消費者主動聯系商家協商處理,盡快解決相關問題。”
針對平臺撇清自己的說法,中國互聯網協會法治工作委員會副秘書長、北京市潮陽律師事務所律師胡鋼接受《中國消費者報》記者采訪時表示,根據《民法典》《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相關規定,有贊作為網絡服務提供者,有償提供服務且獲得收益,知道或者應當知道商家存在侵權情況。數字藏品作為一種虛擬產品,存在巨大的交易風險,更需要嚴格規管。比如數字藏品的賬期要比普通商品長;要派專人核查商家實際工作、經營地點;有異常情況時暫停交易或停止交易等。但從目前情況看,有贊既沒有強化審核,也沒有做特別的警示,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商家或涉嫌合同詐騙
記者了解到,陷入維權困境的消費者不在少數。楊清是元影藝術和八百藝術維權群的群主,他告訴記者,雖然是自發組織的群,但目前兩個群成員分別為1000余人和500多人,僅元影藝術一家店鋪涉及總額就可能達上百萬元。
目前,記者已無法在有贊上搜索到開元藝術商家。消費者提供的截圖顯示,該店鋪共銷售了三款數字藏品:創世勛章-蔑視猿單價299元,已售455件;創世系列-走向明天R單價69.9元,已售432件;創世系列-今日貓糧單價39.9元,已售2971件,均顯示售罄。僅這三款商品,銷售額就達28萬余元。
河南鼎厚律師事務所律師黃文得對《中國消費者報》記者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一些小眾電子商務平臺經營者管理上的漏洞,以開網店為由收取消費者的貨款,但并不發貨,也不退款,繼而卷款潛逃。其行為的本質,是以網絡買賣合同為幌子騙取消費者的貨款,詐騙數額巨大甚至數額特別巨大,按《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條的規定,涉嫌合同詐騙犯罪。
黃文得認為,這些不法分子鮮被追究刑事責任,原因在于消費者之間信息很難共享,而單個消費者因被詐騙的數額較小,達不到刑事立案的標準;同時,對于這種新型犯罪,公安機關可能把握不準,往往會當成經濟糾紛,讓消費者尋求其他維權途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