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覃柳瑩 記者顧艷偉)7月28日,廣西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管局對柳江區藥店進行日常檢查時發現,博誠大藥房柜臺上擺放有大量過期藥品及過期、失效的醫療器械,并與其他合格藥品、合格醫療器械一同陳列于合格品區,未采取隔離措施,未設置警示標志。執法人員當場將過期藥品和過期、失效的醫療器械進行了扣押。

博誠大藥房銷售人員在指認待售的過期藥品。資料圖片
經過現場檢查,柳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發現上述過期藥品和過期、失效醫療器械包括奧美拉唑腸溶膠囊、維U顛茄鋁膠囊、元胡止痛片、復方氨酚烷胺片、消炎靈膠囊等過期藥品30個批次,過期、失效醫療器械11個批次,涉案貨值金額0.66萬元。
據執法人員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三款第(五)項規定,超過有效期的藥品為劣藥。博誠大藥房作為藥品零售企業,沒有及時清理合格藥品區上的過期藥品,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條第一款之規定,涉嫌銷售劣藥的違法行為。新法對使用劣藥的行為極大地加重了處罰力度,大幅度提高了罰款額度。

柳州市柳江區市場監管局執法人員清查過期藥品。資料圖片
柳江區市場監管局有關負責人表示,將繼續在轄區內開展藥品零售企業專項檢查行動,督促藥品零售企業合規經營,嚴厲打擊各類藥品違法違規行為,防止過期藥品損害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全面化解藥品安全風險隱患,保障人民群眾用藥安全。
該負責人提醒廣大消費者,如發現藥品質量問題,可直接撥打消費投訴熱線12315,積極參與到藥品安全監管工作中來,努力形成藥店經營秩序規范、人民群眾用藥安全得到保障的良好社會氛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