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合肥訊(陶維 記者司宇萌) 8月15日,記者從安徽省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獲悉,為促進網絡市場公平有序競爭,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更大范圍培育和發展網絡市場主體,更深層次提升平臺運行效率和綜合競爭力,該局在全市范圍內開展“電商平臺點亮”行動,落實平臺企業主體責任。
此次行動規范引導合肥市所有注冊登記的電商平臺企業“亮照、亮證、亮規則”:網絡交易經營者應按照《電子商務法》《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網絡交易監督管理辦法》等規定,公示營業執照信息;平臺應當依照《電子商務法》《產品質量法》《食品安全法》等法律規定,依法公示取得的有關證書等信息;平臺應在首頁顯著位置持續公示平臺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信息或其鏈接標識。
在開展“亮照、亮證、亮規則”的同時,進一步落實平臺主體責任:集中清理平臺內偽造、變造、冒用、過期、未及時變更等情形的無效證照,促進平臺經營秩序凈化;以消費者為導向,持續完善服務協議和交易規則,不得作出含有減輕或免除經營者責任、排除或限制消費者合法權益等不公平、不合理規定的內容,堅決杜絕以格式合同、通知、聲明等方式作出對消費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規定;對“砍單”“網絡抽獎”等社交參與型營銷活動的合規管理,平臺以顯著方式向消費者展示各類活動的詳細規則,不得作引人誤解的虛假宣傳,切實保障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