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福州訊(記者張文章)8月15日,中國消費網刊發《福建福州:少數酒店、商家公開銷售混裝月餅》一文后,引起福建省福州市市場監管部門和相關企業的重視,轄區市場監管部門專門到報道中涉及的3家酒店進行行政指導,相關商家主動下架相關產品及廣告,按要求進行整改,并承諾今后進貨的月餅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要求執行。

執法人員到西湖大酒店現場核查。張文章/攝
8月16日,福州市鼓樓區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到福州悅華酒店、西湖大酒店對報道中所述的臻悅月餅禮盒進行了索票索證、過度包裝等問題的查驗。經現場核查,售價為498元盒裝月餅內搭配了兩盒白茶餅,生產日期為2022年8月2日。據介紹,福州悅華酒店、西湖大酒店同屬建發集團,建發集團于2022年3月對采購月餅事宜進行立項、對比選樣等。2022年6月9日,建發集團與廣東日美食品有限公司簽訂采購合同,簽訂采購合同時間早于《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實施時間。核查過程中,執法人員得知8月中下旬上述酒店計劃再采購一批月餅,該批月餅生產日期可能在8月15日之后,執法人員當即要求酒店方嚴格把關,并指出上述國標實施日期前生產的月餅可銷售至保質期結束,但8月15日以后生產的月餅禮盒不得再有過度包裝、混裝問題。

執法人員向酒店相關負責人講解新國標規定。張文章/攝
在核查現場,執法人員對悅華酒店、西湖大酒店進行行政指導,向其發放針對月餅生產和銷售單位的《致轄區單位的一封信》,并針對《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實施內容中的包裝層數、空隙率、包裝價占比、不得搭售其他商品等內容進行宣貫,特地指出塑料刀叉也不能混裝在月餅禮盒中。
悅華酒店、西湖大酒店相關負責人表示,會將茶葉、刀叉、外包裝皮包撤除后再進行銷售,并承諾今后進貨的月餅按照《限制商品過度包裝要求食品和化妝品》國家標準第1號修改單要求執行,同時將此次事件函告建發集團總部及生產廠家。
8月16日、17日,福州悅華酒店和西湖大酒店相關負責人也先后聯系《中國消費者報》福建記者站,表示酒店月餅展示現場也已按規定整改完畢,臻悅月餅禮盒中混裝的茶葉更換為月餅,附送的刀叉已全部撤除,月餅包裝袋也換為普通紙袋。

8月17日,福州悅華酒店展示整改后的月餅禮盒。張文章/攝
此外,福州市晉安區市場監管部門執法人員也到福州泰禾凱賓斯基酒店檢查,發現酒店一樓確有報道中所述的“探月”月餅禮盒及其相關宣傳廣告,經現場行政指導,該酒店已主動下架了所有涉及的月餅禮盒及相關宣傳廣告,并表示后續會按照相關標準執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