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消費者報南寧訊(林益慧 記者顧艷偉)10月19日,《中國消費者報》記者從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在裝飾性彩色隱形眼鏡生產經營行為專項行動中先后立案查處5起涉無證經營、銷售過期醫療器械、網絡違規銷售的違法案件,罰款4.3萬元。

執法人員對眼鏡經營店銷售的美瞳產品進行檢查。王鵬/攝
據介紹,裝飾性彩色隱形眼鏡常見的一個品種就是美瞳,其與護理液同屬于第三類醫療器械。不科學的佩戴以及使用到不規范的美瞳產品,易對消費者角膜造成不小的傷害。為規范市場秩序,切實加強質量監管,保障消費者用械安全,桂林市市場監管系統自9月1日起開展為期3個月的裝飾性彩色隱形眼鏡生產經營行為專項行動,嚴厲打擊生產經營未經注冊裝飾性彩色隱形眼鏡、網絡違法違規銷售,以及無醫療器械生產經營資質、超范圍經營等行為,嚴肅查處相關案件,嚴查“美瞳”銷售亂象。
10月17日,桂林市市場監管局召開裝飾性彩色隱形眼鏡專項整治部署會。會后,該局組織6個城區的市場監管工作人員對轄區內的眼鏡商城、眼鏡店、繁華街區、地下通道、購物商場、學校周邊、美容美甲店開展拉網式排查。同日,桂林市其他縣(市)市場監管部門也同步開展美瞳市場專項檢查突擊行動。行動中,桂林市市場監管部門查處9家涉嫌存在違法行為的隱形眼鏡經營企業。
據介紹,自9月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以來,桂林市已累計檢查102家各類經營企業,查處無證經營、銷售過期醫療器械、網絡違規銷售等違法行為5起,罰沒款4.3萬元。















